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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年摄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现场。
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王晓珊)10月29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会上,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汇报了《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关于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
其中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和政府资金扶持项目、参评政府奖项等,涉及知识产权的,应当作出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书面承诺。被依法认定承诺不实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参与资格,依法撤销其所获荣誉,追回已经拨付的资金或者发放的奖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的内容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据悉,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该制度对于增强企业自律意识,降低监管成本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修订草案三审稿)》的规定,实现了国家指导意见在武汉市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