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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际凯 通讯员 沈芙权 实习生 王迅驰
9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了一些相关人士,请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办法》进行宣传解读。
随着互联网深度融入生活,网络暴力、隐私泄露等问题严重侵害女性权益。对此,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表示,《办法》针对网络空间特点作出多项创新规定,为女性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
谢文敏。
谢文敏说,《办法》明确了网信、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侵权行为,推动平台从技术中立转向责任主体,构建“政府监管—平台尽责—用户守法”的协同治理格局,拓宽女性维权路径。针对网络传播迅速、损害难控的特点,《办法》赋予受害妇女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的权利,建立“通知—删除”机制,形成“紧急制动阀”,实现事中快速救济,推动平台建立响应机制,将保护前置。针对离婚或分手后泄露女性隐私的“分手暴力”,《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禁止此类行为,受害者可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女性人格尊严与私人生活安宁。
此外,《办法》还积极回应数字时代女性权益保护需求,展现了地方性法规的前瞻性。谢文敏说:“其有效落实需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行、网络平台主动履责,更需女性群体增强法律意识,勇于维权。唯有各方协同,方能共建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