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谢伟)10月17日,湖北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二支队四大队联合楚天高速咸宁公司、咸黄高速公路大队,不懈努力与协同作战,成功破获一起蕲嘉高速路产肇事逃逸案件,挽回路产损失4万余元。

10月4日,正值国庆、中秋“双节”假期,高速公路迎来车流高峰。当日上午,大队路政执法人员巡逻至S78蕲嘉高速公路嘉蕲向K166+650M处时,发现高速公路右侧防护钢板严重损坏,现场无事故车辆,疑似肇事后逃逸。路政执法人员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对事故现场展开勘验,通过对事故现场弓形防撞钢板上的螺纹绞痕以及部分红色塑料碎片进行分析,初步推断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大货车。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路政执法人员联系养护单位在现场周边设置警示标志。

10月5日,为尽快锁定肇事车辆,路政执法人员前往楚天高速咸宁公司信息监控中心,调取相关时段的监控视频,查阅主线ETC门架以及收费站抓拍系统的记录。经过6个多小时的排查,路政执法人员将24小时内途经该路段的所有货车数据进行逐一筛查比对,一辆山东籍红色大货车进入路政执法人员的视线。该车10月4日00时32分从湖南三一收费站进站,10月5日12时44分从山东峄城西收费站出站,出站图像显示其右侧车身有明显撞击痕迹,与现场勘查情况高度吻合,有较大肇事嫌疑。

锁定嫌疑车辆后,大队迅速将案件情况通报咸宁市交通管理支队咸黄高速公路大队。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协助路政执法人员获取肇事车辆详细信息。然而,在后续调查处理过程中,车主张某消极抵抗,多次以车辆维修、人在外地等理由搪塞执法人员,甚至拒接电话。面对张某的不配合,路政执法人员坚持通过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其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宣讲肇事逃逸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律的威慑和路政执法人员努力下,张某主动来到大队接受路产赔偿处理,并缴纳路产赔偿款4万余元。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