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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评论员 常少华
10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发布通报,孕妇泰国坠崖案受害人离婚案一审宣判,依法判决准予王某与被告俞某某离婚,判令被告俞某某给付王某离婚损害赔偿50万元。
2019年,怀孕的王暖暖在泰国被丈夫推下悬崖,身受重伤,其丈夫俞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3年零4个月。2023年,王暖暖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但由于俞某某在泰国服刑,此案成为"国内首例被告在国外服刑的离婚案"。
此案的审理涉及三个难点。在文书送达上,泰国并非《海牙送达公约》缔约国,需通过外交渠道耗时近22个月完成司法文书送达。在出庭方式上,俞某某通过跨国视频参与庭审,开创国内境外服刑人员离婚案审理先例。在财产分配上,俞某某曾索要3000万元巨额赔偿并多次拖延诉讼,法院最终判定其无权分割王暖暖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亦因暴力行为不予分配。
时隔六年,这个维护公平正义的判决结果大快人心,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这起案件并非一个简单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而是具有特殊性、极端性和复杂性,考验着司法体系的适应性和公正性。
在此之前,中国法律对于“被告在境外服刑,原告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缺乏明确的、广为人知的成功先例。在本案中,司法机关克服程序困难,通过外交送达、跨国视频庭审等方式突破了程序壁垒,为涉外离婚案件审理探索出了可行路径,彰显出司法对受害者的保护力度和主动担当精神,体现了中国司法的进步和自信。
“首例难在没有参照,那我就来做这个参照。”对于受害者王暖暖而言,刑事判决惩罚了罪犯,但离婚判决才真正解除了她与加害人之间的法律纽带。当她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无疑成为推动这次司法实践“破冰”的力量。
这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观念的革新。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在亲密关系中遭受侵害的一方,主动结束这段关系是正当的、勇敢的,并且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这也给其他身处困境的人带来巨大的精神鼓舞,即使遭遇灭顶之灾,依然可以通过法律和自身的努力,夺回人生的主动权。
法律不是冰冷的,而是有温度的、人性化的。法治的进步,往往是在一个又一个实践的“空白”处实现的。现实世界千变万化,法律的安定性和灵活性并非对立,而是呈现一种张力,需要司法机关用智慧、勇气、信仰、原则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始终维护公平正义,始终尊重和捍卫个体权利,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和敬畏正来源于此,法律精神由此才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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