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社情民声|求职遭遇套路运,身背车贷维权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龚群
近日,众多货车司机向湖北日报反映,他们到物流公司应聘跑货运,不知不觉,背负了高额车贷。
他们在网上看到招聘货运司机的信息,薪资8000-9000元,所开货运车用他们个人的征信租赁。正式工作后,因收入与公司承诺悬殊太大,退车离职,发现自己名下已有一笔高额车贷,想起诉公司,公司已注销了……
应聘货运司机,入套“贷款买车”
薛先生36岁,2024年5月23日在BOSS招聘网看到招聘信息,一个微信用户加他为好友,介绍所聘货运司机岗,持CI驾照,每日运送日用百货,日收入500+元,首月保底8000元。

(招聘广告)
5月27日,薛先生被介绍到位于武汉市汉黄路的湖北铭川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面试,经理徐福建看了他的征信,说公司有固定货源、合作平台,老司机薪资每月过万,新手8000-9000元;公司供车只租不买,月租金约3600元,满3-6月可退车,15日发薪,满3个月签合同、购五险。
薛先生觉得不错,当场交了300元求职押金,徐福建带他到公司监事潘建平处办理租车手续。薛先生回忆:当时潘建平以电审需要为由拿走了他的身份证、电话,代他操作,让他在手写板上签字;徐福建递来几份文件让他快速签字按手印,当看到“融资”和“购买”“4年期车辆挂靠合同”,他表示质疑时,潘说“车子行驶证不是你的名字,你买什么车,不想干了可随时退车”。不久薛先生收到“法大大智慧租赁客户合同条款”短信,因手机端打不开询问,潘建平说“是租车审批通过了的提醒”。
当日16时,徐福建收走薛先生的驾驶证,带他到武汉仁和胜利车业有限公司,在“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销售服务中心持身份证和车辆挂靠合同等文件二次拍照。面试后,徐福建让他等提车通知。其间薛先生多次向潘建平确认是租车,潘建平称“是租车,不是买车,车主是武汉虹兔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薛先生说,实际上面试当天徐、潘二人已在第三方金融公司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以租代售”形式(车价高出市场价4万多元),为他办理17万多元车辆贷款了。
货运收入微薄,只能“借钱上班”
6月4日,薛先生提到一辆登记为“武汉虹兔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的吉利货运电车正式入职。却不料,每天跑的订单毫无高运费,“我做了三个月,工资待遇和他们承诺的简直是天壤之别。”薛先生说。

(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一栏填的是“武汉虹兔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首月,徐福建让薛先生以自己名义注册货拉拉、运满满等平台抢散单,没安排他到铭川公司合作的仓库拉货。薛先生抢跑散单一个月,扣除车租和电费,正常生活都维持不了,向亲友借钱才支付了车租。
次月,薛先生请求去跑固定货源,徐福建安排他到黄陂横店一物流仓库做配送。一个月后,仓库经理安排他跑偏远郊区线路。薛先生算了算,这样每天只够跑一趟,到手也就110元左右。
就这样断断续续干满三个月,收入与预期相差太多,还要自己上货卸货,格外辛苦。他感觉受骗了。
状告涉骗公司,苦无“关键证据”
薛先生想退车离职,却发现没那么简单。
2024年9月16日,徐福建让薛先生签《自愿放弃车辆确认书》,将车交给虹兔物流,剩余租金由该公司承担。潘建平也说只需还清当月租金。薛先生18日到指定地点还车,徐福建说车上有GPS,以他拖欠车租等借口阻止他当面交车,让他先行离开。
12月,浙江普华给薛先生来电催款。徐福建称车已被虹兔物流收走,不用担心租金,还教他注销绑定银行卡。

(薛先生与徐福建的微信聊天截图)
今年3月,浙江普华又催款,不交就起诉。薛先生赶紧联系徐、潘,发现二人已失联,公司也关门了,这才明白可能掉入“套路运”骗局。
赶紧报警,警方查实提醒他,你在“慧有期”小程序有17万多元的车贷。
5月份,有7名受害者到江岸区后湖派出所报警,他们都是被铭川公司招聘的。
王先生去年4月在铭川公司背上了十几万元贷款,为找证据,他从今年3月起在鄂州-武汉间往返近20趟,家庭关系也闹僵。郭先生身陷“套路运”,硬把自己磨成了“民事通”。薛先生说,自己现在征信出问题了,找不到稳定工作,“房贷和车贷断供,将被起诉,快扛不住了……”
在记者掌握的案例中,仅一位司机与物流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其余均为“3月后签订正式合同”,无任何纸质证据,想走民事诉讼程序,律师说缺少关键合同证据,很难胜诉。
公司刚刚成立,眨眼“已经注销”
近两年来,武汉有数百名求职司机有此遭遇。
涉案公司包括湖北铭川物流、湖北货满多物流、湖北长思货物快运、武汉千聚物流等企业……投诉人多在湖北虹兔物流等公司签署车辆挂靠合同,并在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江苏苏商银行贷款。
这些公司都是快速注销,再成立新公司。铭川物流公司于2024年3月成立,法人代表叫吴磊,监事是潘建平,2024年7月10日注销。他们于2024年4月与王先生签订半年劳动合同、5月与薛先生达成4年雇佣关系后,悄然注销。而在2025年4月7日,武汉云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法人代表是吴磊,4月19日潘建平代表公司与来应聘的武汉司机郑先生签了《合作运营协议》。湖北货满多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10月成立,2025年8月6日注销。从2024年6月至今,该公司已涉15起合同纠纷案件。

(4月19日,郑先生签署的云仓供应链合作协议)
通过天眼查“潘建平”“徐福建”发现,湖北鑫速达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年成立,法人代表是潘建平;武汉云鹤智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成立,潘建平、徐福建各持股30%;湖北长思货物快运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成立,2024年8月注销,受害人张先生称,就是徐福建“招聘”才使他背上了高额车贷。
近两年来,潘建平、徐福建在多家“货运公司”辗转负责招聘。虹兔物流一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仅潘建平一人“去年就卖了十几台车”。
法学教授:这是诈骗,不是民事纠纷
“套路运”,是以高薪招聘货车司机为诱饵,通过虚假承诺货源、诱导贷款购车等实施诈骗的犯罪模式。去年以来,全国多地发布“套路运”“套路贷”相关风险提示。

“套路运”的共同特征:先成立物流信息公司,发布“月入过万”的招聘广告,虚构货源稳定、高额保底,司机求职心切,被骗到指定销售商处,以高于市场价3-4万元的价格签订购(租)车合同赚取差价;同时签订经营管理协议,口头承诺安排运输业务。司机提车后,公司将第三方平台开放式运单包装成“货运专线”派单。当司机因货源不稳、收入未达承诺要求退车时,公司便以“未服从调度”“未达期限”为由认定其违约,收取违约金、运营费等;部分“以卖代租”车辆还会被抵押或拍卖,司机还车后仍需承担高额贷款。
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套路运”行为性质该如何评价》一文中,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称,“套路运”案件是“行为人成立关联公司,通过虚假承诺和欺骗手段设套,诱导被害人签订相关协议,制造被害人违约,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这种行为应构成诈骗罪,而非民事纠纷。
7月28日,四川省首例“套路运”诈骗案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9人获刑,主犯最高判刑11年半,退赃95万余元。
(【社情民声】欢迎提供线索hbrbnc@sina.com)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