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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医保局最新发布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8-14 08:04:48

职工在办理医保退休时

发现医保缴费年限

未达到规定要求

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Part.01
补足年限,两种方式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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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补缴



将不足年限的费用一次性缴清,缴清后即可终身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2.继续按月/年缴费



按月或按年继续缴费,直至缴满规定年限。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保待遇,缴满后转为退休医保待遇。

Part.02
缴费标准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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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补缴,缴费基数均按宜昌市上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下限(60%)确定,缴费比例为8%。 

Part.03
这笔钱谁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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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补缴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在单位参保的职工经与单位协商一致也可由单位承担,即单位无强制补缴义务。

Part.04
可以不缴职工医保吗?
微信图片_20240417103331.png

可以。您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暂停职工医保,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政策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来源 | 宜昌医保

责任编辑:张厚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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