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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办理医保退休时
发现医保缴费年限
未达到规定要求
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将不足年限的费用一次性缴清,缴清后即可终身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按月或按年继续缴费,直至缴满规定年限。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保待遇,缴满后转为退休医保待遇。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补缴,缴费基数均按宜昌市上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下限(60%)确定,缴费比例为8%。
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补缴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在单位参保的职工经与单位协商一致也可由单位承担,即单位无强制补缴义务。
可以。您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暂停职工医保,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政策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