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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评论员
今年4月以来,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开展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行动,这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清淤工程”,更是推动支点建设的“护航行动”。近日,省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释放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开展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行动,是护航支点建设的迫切需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全省“干部素质提升年”实施方案》也强调,“加强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坚决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加快建成支点,需要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尖兵闯将”。但是,干工作、抓改革,尤其是长期冲在一线攻坚破难的干部,难免会遭受误解、非议,甚至是诬告、陷害。当前,让“流汗者流泪”、让“担当者寒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诬告陷害。捕风捉影、指鹿为马,让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干部蒙受不白之冤,只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守护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必须利剑高悬,依规依纪依法让诬告者付出代价,让清风正气充盈荆楚大地,让干事创业者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心无旁骛、用心工作,为支点建设营造心齐气顺、担当作为的良好生态。
开展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行动,与正常的监督、举报是不矛盾的。反腐败斗争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检举控告是广大干部群众的正当权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持续畅通举报渠道,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干部群众依法举报,使一条条问题线索浮出水面,一个个“老虎苍蝇”受到纪法严惩,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信访工作中,也有少数人浑水摸鱼,打着举报反映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有的在干部公示期,故意“编黑料”,给干部“使绊子”;有的在改革攻坚期,背后“打黑枪”,对干部“贴黑签”;有的在利益调整后,恶意“泼黑水”,给干部“扣帽子”……这些行为,扰乱了信访举报秩序,增加了监督执纪工作成本,干扰了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基层群众调侃诬告行为几乎是“零成本”,“一封信、几角钱、查几年”,恶意诬告陷害行为的总量可能不大,但“杀伤力”很大,让不少党员干部泄气、伤神、寒心。此次联合治理行动,坚持“保障权利”与“惩治诬告”并重:一方面引导依法举报,另一方面严打恶意举报,对故意捏造“问题线索”的诬告陷害行为动真格、出重拳,让别有用心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付出沉重代价。
开展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行动,根本目的和最终落脚点在于激励担当,提振奋进支点建设的精气神。当前我省正大力实施支点建设“七大战略”、整体提升“七个能力”,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健康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唯有扫除诬告陷害的阴霾,构建诬告行为“零容忍”机制,打造干事创业“全链条”保障,才能让干部在科技创新、区域发展、改革攻坚战场上放手拼搏。此次联合治理,以2024年多部门联合出台的“查诬”“澄清”两个办法为遵循,以党委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查诬”“澄清”大工作格局为依托,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定期会商、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惩戒,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让清风战胜歪风,让正气压倒邪气。
我们坚信,只要持之以恒铲除诬告“毒杂草”,培育担当“营养土”,信访举报秩序就一定会越来越好,清风正气一定会更加充盈,政治生态一定会更加“山清水秀”,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进支点建设的积极性一定会更加蓬勃地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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