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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样的小区,给业主发钱?
湖北日报 2025-07-02 21:33:39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洋 冯袁玥 见习记者 甄子萱 实习生 李俊辉

近年来,武汉多个住宅小区动用公共收益,给业主发放现金或物资,让人羡慕。

用公共收益分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有哪些注意事项?连日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走访多个小区。

18年老小区攒下百万元收益

“18年来第一次领这个钱!”

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爱家国际华城居民潘女士,攥着刚领到的200元现金红包,在朋友圈写下“下周奶茶有着落了”。6月11日起,这个拥有3899户居民的小区,动用78万元公共收益给每户业主发放现金。

“红包数额不大,居民拿在手里,能增加获得感。”爱家国际社区党委书记王嫣感叹。这笔看似“天上掉馅饼”的福利背后,是社区治理结下的暖心果实。

小区公共收益账户的充盈,源于清晰规范的制度设计。2018年8月,万科物业公司入驻伊始,便在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公共区域经营收益归属全体业主,包括小区公共区域停车、电梯广告、快递柜投放等。

其中,地面停车费成为绝对主力。据介绍,该小区建成较早,地下停车场空间不足,便在地面公共区域规划停车位。“单日10元,采用储值卡按天计费。比如出差五天把车开走,这段时间就不扣钱。”王嫣表示,这种灵活机制让居民心服口服,仅此一项每年贡献超百万元。

“合同红线必须划清,公共收益必须透明。”王嫣强调,公共收益账户与物业费账户必须严格分离,杜绝混用。物业按合同仅提取10%作为管理成本,其余90%全额进入业主公共账户。此后,这笔“活水”持续积累,到去年底,账户余额已超900万元。

“发钱是居民自己选的。”王嫣介绍,今年年初,物业原计划采购物资发放以回馈业主,但公示征求意见稿时,居民强烈要求“直接发现金”。经业主大会投票,86%的高支持率为“发钱”决定落下关键一锤。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冯袁玥 摄

“看到钱,就是看到实惠,就是被尊重。”6月26日,家住别处的郭女士拿着房本特地回来领钱。工作人员介绍,这笔钱一户一领,必须证件齐全、登记清楚。已有3000多户拿到这笔实惠,还将持续发放至7月中旬。

发钱并非一时兴起,而是社区关系日益和谐的见证。2024年,在社区党委带领下,爱家国际华城小区解决了几件“老大难”的实事。难得的是,完成这些事情所需费用全部来自公共账户,真正实现“自我造血、自我换血”。

“小区住户多、年份久,有些基础设施跟不上。”王嫣介绍,去年3月起,首先新建8个含充电桩的电动车棚,有效解决电动车坐电梯上楼、飞线充电等问题;接着改造瘫痪的监控系统,全覆盖安装440个高清摄像头,24小时守护居民安全;又更换247个老化的单元供水阀门,解决频繁修缮导致的大面积停水问题。

“改造项目所需金额较大,我们就考虑发动居民力量,对改造工作全程监管。”王嫣推动成立社区监委会,成为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的监督人。去年以来,爱家国际社区党委统筹居委会、物业及监委会,形成三方联动机制。具体项目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招投标全程公示,资料存档可查。

以电动车棚改造为例,小区监委会成员赖为民退休前是单位招标专家库成员,每一版标书都由他看过、改过。钢材进场施工后,曾担任质检高级技师的党员肖强,则现场监督施工,拿着卡尺检验钢材。

当公共收益变成看得见的变化,再化作手中的红包时,信任的纽带已然重新编织。2024年,该小区物业缴费率升至90%,创下历史新高。

停车有收益,自管小区也发米和油

人行小区改造后,刷黑路面、设置道闸、划设停车位。停车费已成为公共收益的主要来源。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洋 摄

“我们在这里住了20多年,这是破天荒的事!”

6月26日上午,江夏区纸坊街古驿道89号,嘉丽精剪坊老板刘家志忙着给顾客理发,他回想起半年前在小区领取专属福利的场景,记忆犹新。

“用公共收益购置的,有大米、食用油等,每家都有份。岁末年初,大家领到小区发的物资,心里暖洋洋的。”刘家志的妻子乐滋滋地补充。

刘家志老家在嘉鱼县潘家湾镇三湾村,2003年来武汉打拼,在江夏纸坊闹市区临街的人行小区买了商品房,一楼门面,二楼住房,加起来90多平方米。2005年,夫妻俩开起了理发店。

人行小区52户148人。在他们印象中,这是典型的无物业老旧小区,路面坑坑洼洼、楼道杂物堆积、树木遮天蔽日……各种问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特别是停车闹了不少矛盾——小区由楼房合围而成,类似一个四合院,场地有限,以前拒绝外来车辆入内,往往将门一锁了之,导致外面的车进不来,里面的车也出不去,车主只能不停按喇叭,常有人因此报警。

人行小区以前拒绝外来车辆入内,往往将门一锁了之。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洋 摄

变化发生在2023年。这年春天,人行小区成立自管小组,积极向所属的沙羡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时发动居民众筹,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的问题,如刷黑路面、设置道闸、粉刷楼道、装修监控室等。

“这次改造,小区面貌一新,我们特别划设了18个车位,外来车辆按每辆车每小时3元、全天20元封顶的标准收取停车费。”自管小组成员章建明说。

人行小区自管小组由7人组成,64岁的建明买的二手房,住在二单元4楼,是核心成员之一,“大家都很热心,平时要忙着上班,我退休在家,有的是时间,很多闲事我来管。”

小区停车对外开放,带来了公共收益。今年年初,自管小组决定拿出其中6700多元,购置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物资,以户为单位向居民发放,让大家在寒冬中感受到来自小区的关怀与回馈。

沙羡社区党总支书记王杨介绍,小区虽然没有物业进驻,但是管理得井井有条,定期公开账目,居民们都很信赖自管小组。

人行小区宣传栏。

记者查看章建明提供的小区收支表发现,每笔账都记得清清楚楚,如2024年8月清除外墙危险物花费1200元,2024年11月休闲椅刷油漆花费100元,2025年6月道闸系统升级改造花费3000元。

“经过升级改造,道闸更灵敏了!”刘家志说,他的理发店开在临街一楼,离小区道闸较近,以前道闸出现故障,经常是他“手动”开启,如今这种情况越来越少了,“升级改造前,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升级改造后,也有了肉眼可见的效果。这笔钱用得值!”

据悉,人行小区“微改造”“微治理”经验正在当地推广,与之相邻的物汇再生小区,也仿照成立自管小组,2024年底进行“微改造”——设置道闸,平整路面,划设停车位,并定期公开账目收支情况。小区居民们殷切地期待着,有一天也能领到米和油!

18万元公共收益用了17万,再分红有点难

今年元旦,城明花园小区发放生活物资的场景。(受访者供图)

与沙羡社区人行小区自管不同,江夏区纸坊街职中社区城明花园是个物业小区。今年元旦,业主们也领到了业委会用小区公共收益购买的生活物资。

城明花园小区共有811户居民,每户发放10公斤香米、5升玉米油及一提维达卫生纸,共计约180元,总金额17万元。

城明花园2003年首期开盘,59岁的郑金梅2012年住进小区,住在6栋3单元,是一名活跃的社区志愿者,享受此次福利待遇后,坦言“既意外,又不意外”,“意外”,因为这是该小区入住20多年来,第一次给业主发福利;“不意外”,因为“这本来就是业主们的钱”。

城明花园小区第二届业委会于2023年9月成立。业委会主任董波介绍,小区现有固定停车位402个,停车收费标准为:业主车辆,每辆车每年600元。外来车辆,每辆车每小时3元,全天25元封顶;可办亲情卡,每辆车每小时2元,全天20元封顶。另外,物业管理用房近1000平方米,已出租一半。还有自动饮水机进场费用、电梯广告等。所有公共收益加起来,全年近30万元。

新物业进驻时,业委会与之商定,公共收益按6:4比例分成。也就是说,业委会每年有近18万元公共收益可供支配,剩下12万元则归物业公司。

董波表示,很多业主都期待这个做法能够延续下去,业委会也争取年年有分红,让大家体验到做小区主人的感觉。

粗略算账,发现钱不够用。

城明花园业委会议事公示。

据悉,该小区公共收益开销主要用在两个方面,第一块,公共福利,给业主发放米、油等生活物资,年初已经用了17万;第二块,小区专项维修费用,第一季度已报销5万元,后面还有三个季度。

董波介绍,下半年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解决楼栋屋顶渗漏、增设电动车停车位、引进新能源车充电桩等,这些都需要钱。

有业内人士预言,如果前期没有一定积累,后续定期分红,可能难以为继。

再看物业公司获得的年度分成去向。

城明花园小区内正在施工。(受访者供图)

城明花园小区物业经理李艳透露,物业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进场,现有22人,涉及客服、保洁、保安和工程维修等,一个月全员工资、水电费近6万元,全年开支近72万元。该小区物业缴费率约82%,全年可收取68万元。她表示,“有公共收益分成加持,才勉强保持盈利。”


观点

分红有法可依,也不宜盲目攀比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武汉多个住宅小区业主分红——

2020年,汉阳区广电兰亭时代小区通过诉讼追回前物业侵占的公共收益23万元,业委会决定全额发放,按房产证面积每平方米3元发放,平均每户约180元。

武昌区复地东湖国际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对电梯广告、公共场地租赁等收益进行系统审计,发现历年积累公共收益达120余万元。2021年1月,业委会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5元发放,每户分得200元至400元不等,共发放60万元。剩余资金用于补充维修基金。

江汉区万科城小区年均公共收益超50万元,以往多用于绿化维护。2023年业委会换届后,新团队推动收益分配改革,提出“现金+消费券”模式。业主可选择领取200元现金或300元物业费抵扣券,超70%业主选择后者,共发放35万元。

给业主分红,有无法律依据?

“发钱发物,有法可依。”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金淋明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公共收益如何合理使用‌?

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共收益通常优先用于修缮和增加公共设施,不鼓励用公共收益给全体业主发钱发物,过度分红会影响小区正常维护和运营。‌

中指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李国政认为,业委会成立初期,用公共收益给全体业主发红包,可在最短时间内树立形象、建立信任,小区形成凝聚力和共识。但各小区情况各异,不能盲目攀比,不鼓励一味发钱发物。即使发钱发物,也要合理规划分红比例,兼顾小区长远利益。

“还是要加强引导,探索信托制物业服务等新模式,从根源上优化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他说,目前物业服务采取的包干制、传统酬金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定缺陷,特别是缺少第三方监管,成本支出不透明等问题突出。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是指以小区业主大会为委托人、物业企业为受托人、业主为受益人,将物业费、小区公共收益等设立为信托基金,归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企业从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保障款,用于一线员工的补贴及小区维修基金,以此构成业主信任物业企业、物业企业忠诚业主的新型信任体系。

据悉,武昌已有多例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江夏等地正加紧试点。


记者手记

业主共有的每一分钱,都要在阳光下运行

甄子萱

公共收益,如何使用是关键。

一些小区公共收益较多,拿出一部分发给业主,既能体现社区党组织、业委会善管善用的优势,又能让业主有当家作主的获得感、幸福感,是一项双赢的举措。

有些小区公共收益不多,硬着头皮给业主分红,虽有建立信任、凝聚共识的考虑,但未能兼顾长远利益,甚至有跟风、攀比的嫌疑。

但对于多数小区而言,不发钱也并不意味着社区党组织、业委会和物业不作为。

随着住房年限增加,不少老旧小区面临着各种大规模修缮问题。对于“高龄”老旧小区,业主买房时缴纳的维修基金可能所剩无几,用好公共收益,能弥补资金缺口。对于新建小区,虽然暂时没有大型维修需要,但未雨绸缪乃是长久之计。

合理规划、透明管理公共收益,用于提升小区品质和服务,如改造门禁系统、添置健身器材等,同样是保障业主权益、实现“钱尽其用”的重要方式,同样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收益”。

无论是“真金白银”分红,还是转化为小区环境改善,其根本都在于确保属于业主共有的每一分钱,都能在阳光下运行,服务于小区福祉。

责任编辑:张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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