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广大市民朋友们:
随着天气渐暖,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季,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大家发出以下提醒:
一、认清毒蘑菇的危害
我国野生蘑菇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其中不乏含有剧毒的品种。这些毒蘑菇与可食用蘑菇外观相似,难以仅凭肉眼和经验准确鉴别。一旦误食,可能引发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严重者可导致肝、肾、神经系统等重要器官受损,甚至危及生命。
二、做到不随意采摘
野外环境复杂,蘑菇种类繁杂,非专业人士很难准确辨别其毒性。广大市民切勿因好奇或贪图美味而随意在野外采摘野生蘑菇,尤其是公园、山林、草地、河滩等区域,这些地方生长的野生蘑菇安全性难以保证。
三、拒绝购买不明来源蘑菇
在购买蘑菇时,要选择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等有资质的经营场所,不要购买商贩自行采摘、来源不明、无法确认品种的野生蘑菇。这些蘑菇可能混有有毒品种,存在较高风险。
四、不轻易食用野生蘑菇
即使是在正规渠道购买的野生蘑菇,也要谨慎食用。在食用前,最好先咨询专业人士或查阅可靠的资料,确保其安全性。同时,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上传说的“辨别毒蘑菇方法”,这些方法往往缺乏科学依据,不能作为判断蘑菇是否可食用的可靠标准。
五、禁止经营来路不明、难以辨识的野生菌
各类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开办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来历不明、难以辨识的菌类进入市场销售,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对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和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菌类食品原料采购关,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买菌类食品原料时,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索证索票,做好台账,禁止随意采购、加工制作来路不明的野生蘑菇。
六、中毒后的紧急处理
如果不慎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不适症状,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视幻听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或拨打急救电话“120”,千万不可疏忽大意,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在等待救援过程中,可先让中毒者服用大量温盐水,然后用手指(最好用布包着指头)刺激咽部,促使呕吐,以减少毒素吸收。如中毒者出现昏迷,不宜进行人为催吐,容易引起窒息。要及时在中毒现场搜集保留蘑菇样品,供医护人员救治时参考。
广大市民朋友们,生命重于泰山,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希望大家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来路不明的野生蘑菇,共同预防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守护我们的健康家园!
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