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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杨然、通讯员陈雅岚)6月30日,从武汉市规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新闻发布会获悉,《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六类被禁止的垂钓行为。
据介绍,《办法》所规定的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可以归纳为“两江四湖”,即150.5公里的长江干流、72公里的汉江干流和总面积330.25平方公里的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中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武湖、鲁湖、梁子湖、牛山湖。同时,《办法》明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为禁钓区域,武汉市宗关水厂、堤角水厂、阳逻水厂、武湖水厂属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
《办法》规定,垂钓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使用探鱼设备、无人机(船)等辅助装置工具垂钓;使用有毒有害饵料、窝料和添加剂垂钓;使用泥鳅、鱼虾等水生生物活体作为饵料、窝料垂钓;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在长江、汉江桥梁上垂钓;以及其他依法禁止的垂钓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武汉约有100万名钓友,钓友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国内知名的渔具、饵料企业扎堆聚集武汉,垂钓经济已成为武汉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之一。《办法》施行后,将进一步规范垂钓行为、打击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