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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电信网络诈骗
警情通报
(5月1日~5月31日)
5月1日~5月31日
全市共接电信网络诈骗警情 33起
环比、同比均上升
城中、城北、黄滩
郎君、杨河、三合
长江埠、四里棚
东马坊、经开区
三合 上升300%
四里棚 上升200%
城北 上升100%
杨河 上升100%
黄滩 上升100%
长江埠 上升100%
经开区 上升60%
城中 下降100%
天鹅 下降100%
杨岭、陈河、义和
田店、汤池、天鹅
2025年5月12日应城市居民方某(男,67岁)报警称被人以冒充警察被骗35万元。
据方某介绍:4月18日,在家中接到一个自称是孝感市医保局的人来电说其医保卡在武汉被盗刷2万元,方某说没有去武汉,不可能被盗刷,对方就给了一个武汉“警官”的电话让方某加微信跟其联系,然后方某就与武汉“警官“视频联系上了。
接听后,对方自称是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洗钱案专案组成员,当时视频中对方穿着警服,带着警官帽,还告知了名字和警号,方某就相信了对方的身份,说要报案。
然后这个“警官”就说查询一下方某的情况,过了几分钟后,“警官”说方某的医保卡信息和身份信息都被泄露了,医保卡是在武汉市中心医院被方某的一个远房侄子盗刷的,“警官”说他下午可以到武汉市中心医院查询一下,可以帮忙处理这个事。
到了当天晚上,“警官”说处理好了,已经发函给医保局,方某就说要打医保局的电话问一下医保卡盗刷的情况,“警官”这时却不让方某联系,说你难道还不相信我们警察办案吗?然后方某就听到“警官”在呼叫总台,问方某的信息是怎么泄露的,总台回复说方某的情况非常严重,涉及到特大洗钱案,其中涉及金额巨大,还涉及到孝感、应城这边的警察充当保护伞,性质非常严重,还给了一些警官的照片给方某看,问认不认识,方某说根本不认识。
到了第二天,“警官”就说他们抓了一个人,在她的住处搜到方某的个人信息,涉及到特大洗钱案中,让方某重新买一个手机用以排除这个嫌疑,方某就去买了个手机,根据对方的指示,下载了“闪话”、“快手极速版”跟对方联系。
4月23日,“警官”说方某的账户有问题需要冻结,需要按照他们的要求将银行卡内的20万元转到其指定的安全账户。4月24日,“警官”说中国银监会在调查方某的涉案情况,让方某按照他们的办案程序,把手上的钱邮寄到他们指定的地点,最后方某通过快递邮寄11万元。
到了5月7日“警官”又跟方某联系说其涉嫌的特大洗钱案已经排除嫌疑,需要缴纳最后的5万元保证金,方某说没有钱,“警官”就说其认罪态度非常好,缴纳4万元就可以了,方某又通过快递邮寄了4万元,“警官”说快递到了之后,会在5月10日将31万返还到方某的银行账户,其中4万元保证金会在案件结束的时候返还,直到5月11日的时候,对方不接方某的电话,方某这才知道被骗,共计损失350000元。
诈骗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然后冒充公安局、检察院、社保局等公职人员与受害人联系,取得其信任。
诈骗者以配合警方调查为由,利用受害者想尽快自证清白、洗脱罪责的心理,循序渐进向对方索要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最终达到骗取钱款或盗刷当事人各类财产账户的目的。
1.公安机关的办案方式是面对面,绝不会通过电话进行办案或笔录。公安机关在电话中绝不会索要受害者的银行卡号、密码或验证码等敏感信息。
2.电信、医保、公安、法院和检察部门之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
3.公安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更不会要求公民进行提现、转账或汇款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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