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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避坑!购房六大风险要知道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6-11 11:11:39

尊敬的商品房购房者

为保障的合法权益,共同防范交易风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别提醒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请强化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真查清房源状况

购房前,请仔细查看售楼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确认所购房屋楼栋号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支付购房款前,务必查实房屋权利状况,确认房屋是否存在已经销售、抵押(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查封、限制销售等情况。如房屋存在上述情况,请勿支付任何款项。

二、理性签订认购协议

签订“认购协议书”交付定金订金(如“认筹金”“认购金”“优惠登记金”)时,明确预先支付价款的性质,认真核对合同“定金”和订金不同,请务必明确不能履行协议时,订金的退款时间和违约责任,最大限度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阅读合同条款

签订合同前认真阅读并重点关注以下条款房屋面积、价格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交房时间、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双方的违约责任等开发商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明示的事项,以及买卖过程中承诺的内容应写入合同明确约定的事项不受法律保护贷款购房的提前查询个人征信,避免因征信问题造成违约。

四、购房款全额进监管账户

选中房屋后,所有购房款(订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须全额存入政府指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账户信息详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内容),切勿存入开发企业其他账户。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办证税费,请勿提前交给开发企业,交房办证时直接缴纳即可。如需委托开发企业代办贷款等手续,需签订正式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及时办理房屋备案和不动产登记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需及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防止“一房多卖”或司法查封风险。购房人可通过支付宝扫描《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上方二维码,查询购房信息。如无二维码或扫描无法显示购房信息的,请立即向县住建局反映。开发企业通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请及时配合,避免因企业注销或迁移导致办证困难。

六、违规行为举报渠道

如发现开发企业存在违规售房行为,或购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立即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0716-4736729

举报地址:江陵县楚江大道31号江陵县住建局住房和物业股(原政务服务中心407办公室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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