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第三方登录
“醉”与“罪”,一念之间!别让杯中酒,断送回家路
湖北日报 2025-06-04 21:16:30

一瓶啤酒下肚

血液酒精浓度可能已达20mg/100ml酒驾标准

两瓶啤酒

80mg/100ml醉驾红线瞬间击穿

醉酒驾车属于犯罪行为

近日,湖北交警通报5月以来

酒驾醉驾案例

提醒广大市民

“拿起酒杯,放下车钥匙”

千万别心存侥幸


01
熬夜喝酒早上被查!警惕“隔夜酒”

5月14日,湖北武汉

张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汉南大道行驶时,发现前方有民警在设卡检查,立即掉头企图逃避检查,被民警当场拦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张某承认熬夜喝酒,清晨驾车上班

民警依法对张某作出处罚。

02
酒驾+套牌!罚你没商量

5月14日,湖北荆州

监利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在辖区拦截一辆涉嫌套牌的轻型货车,并对驾驶人柳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柳某呼气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柳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03
撒腿就跑,难逃处罚

5月3日,湖北襄阳

火车站警务平台民警在春园东路开展夜查行动,孙某驾驶黑色汽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急刹停车,打开车门撒腿就跑,随后被民警拦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孙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据调查,孙某于2017年曾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民警依法对孙某作出处罚。

04
加速冲岗!原因是……

5月4日,沪渝高速利川收费站

直属高警五支队利川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妄图冲岗驶入高速,随即果断拦截并进行酒精快测。

经查,驾驶人向某当晚聚餐饮用白酒后,仍抱侥幸心理携家人驾车返乡。现场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17mg/100ml,涉嫌醉驾

民警依法对某作出处罚。

05
“我以为摩托车酒驾没事!”


5月3日,湖北武汉

江夏区交通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孙某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孙某当晚在加班期间饮用了一两白酒,心存侥幸便想骑摩托车回家。

民警依法对孙某作出处罚并进行安全教育。


酒驾醉驾,千万“驶”不得!

轻则车损,重则亡人

广大驾驶人一定引以为戒

勿以身试法

01
酒醉驾的判定标准

酒后驾车(酒驾)

指车辆驾驶人员在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小于 80mg/100ml 的情况下,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醉酒驾车(醉驾)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在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80mg/100ml 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02
酒醉驾的危害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此时驾车行驶,会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03
酒醉驾的代价
01

法律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暂扣6 个月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记12分

醉驾=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

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

醉驾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02

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酒驾一旦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有权追偿。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公职人员醉驾“双开”,工作收入就没有了。

03

精神成本

酒驾、醉驾被查处,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醉驾会留下案底,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等。


湖北交警提醒

“醉”与“罪”,一念之间

别让杯中酒,断送回家路

责任编辑:杨宏斌
点赞 0
收藏
已输入0个字
全部评论
  • 回复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查看更多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电子报
  • 湖北日报
  • 楚天都市报
  • 农村新报
政情
精彩推荐
  • 湖北日报客户端
  • 湖北日报官方微信
  • 湖北日报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