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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曹雯、通讯员冯伟、王路港、方俊)5月28日下午,在适宜的山林环境中,浠水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将康复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和领鸺鹠成功放归自然。
今年5月,相继接到救助报告后,浠水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受伤或落单的鸟类移送至专业公益救助站。经该局林业工程师刘爱明鉴定,确认被救助的分别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和领鸺鹠。
据介绍,红隼是一种小型褐色隼类,背部和胸部呈褐色,腿部为黄色;领鸺鹠则具有黄色虹膜、浅色颈环且无耳羽束的典型特征。
在救助站专业人员的精心照料下,两只珍稀鸟类的身体状况得到有效恢复,各项体征均达到放归自然的标准。28日下午,工作人员选择生态良好的山林进行放归。随着笼门开启,红隼与领鸺鹠相继振翅高飞,迅速融入郁郁葱葱的山林之中。
浠水县林业局副局长杨天琴表示,此次成功救助与放归,向社会传递了“尊重自然、科学保护”的生态理念。她特别提醒公众,当前正值春夏幼鸟“出飞”季节,偶有幼鸟“落巢”现象发生。如遇此类情况,若幼鸟无明显外伤且不在危险区域(如马路中央),建议不要干预,更不要自行捡拾喂养。若发现幼鸟受伤或生病,可立即联系当地林业局寻求专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