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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范围
江陵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按规定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办理了失业登记、认定为有效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下列人员:
1.原国有、集体企业经正式招工的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50周岁或男性50-60 周岁),原乡镇机构改革、原事业单位改制的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50周岁或男性 50-60周岁);
2.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女性年满40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4.脱贫人口;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7.失地农民;
8.残疾人;
9.成年孤儿;
10.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二、补贴标准
1.上述第1、2类人员按照县人社局发布的2025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
2.上述第3-10类对象(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灵活就业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年(80元/月)。
三、申报材料及受理时间、地点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自主申报、先缴后补,补贴的年龄核定以身份证年龄为准,补贴享受起始期,以灵活就业登记次月起开始计算。
江陵县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资料,到户籍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经乡镇、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四、以下人员不得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2.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3.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人员:
4.正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
5.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或缴纳企业社保的人员;
6.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的除外;
7.财政供养人员和其他不符合申领社保补贴条件的人员。
本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时间截止为2025年11月30日。
咨询电话:
郝穴镇便民中心0716-4722027
熊河镇便民中心0716-4744211
马家寨乡便民中心0716-4767310
普济镇便民中心0716-4723466
资市镇便民中心0716-4738580
沙岗镇便民中心0716-4706297
白马寺镇便民中心0716-4758353
秦市乡便民中心0716-4892851
三湖管理区便民中心0716-4661455
六合垸管理区便民中心0716-466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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