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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奖励2000-20000元。
2.根据举报线索,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奖励5000-20000元。
3.根据举报线索,破获走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奖励500-10000元。
4.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奖励500-5000元。
5.根据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的,视情奖励500-2000元。
6.根据举报线索,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奖励500-2000元。
二、举报原则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
4.对举报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伪造毁灭证据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公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四、举报途径
1.举报电话:0716-4738561或110,王警官13972333557
2.举报地址:江陵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来信地址: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132号,收件人:王警官)。
3.电子邮箱:184155838@qq.com
江陵县公安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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