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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上午,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部门到公安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对“5.28”非法狩猎省督案缴获的340余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棕头鸦雀进行野外放飞。放飞现场,工作人员有序将装有棕头鸦雀的鸟笼移至空地,并对棕头鸦雀进行健康检查,确认状态良好后将鸟笼打开,一只只棕头鸦雀振翅飞翔,重返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