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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2025年黄梅县城区小升初入学申报工作马上就要开始啦!请各位家长朋友们参考本指南做好申报。
申报平台
自即日起至6月10日,请各位家长在i黄冈APP平台上录入孩子就学信息,打印好i黄冈自动生成的《黄梅县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申请表》,按照顺序装订须备办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
安卓系统:通过应用市场搜索“i黄冈”直接下载。
苹果系统:通过“app store”搜索“i黄冈”直接下载。
打开软件,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登录方式,点击登录,然后进行实名认证,完成人脸识别认证。
平台使用手册
登录系统
登录i黄冈APP,选择“学生服务”,进入“子女入学”。认真阅读招生入学系统填报指南,点击“下一步”,进入“入学报名—黄梅县”界面,再点击“家长报名入口”,选择“幼升小、小升初、转插生”入学类型入口。
填写基本信息
申报类型、手机号、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此为系统自动显示核验申报人信息(无须填报自动生成)。
户籍信息
填写“户籍信息”,如果省内户口,在“户籍属地”选择“湖北省内户口”,填写“学生姓名”和“学生身份证”两项,点击“核验”,即可核验成功,系统自动填写性别、与户主关系、户籍户号、户主姓名、户籍地址。核验多次无法核验成功或者省外户口,请在“户籍属地”选择“湖北省外户口”,按照系统提示户口本内容填写,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户主即可。
出生信息
根据系统提示填报学生出生信息和父母信息,并上传出生证照片。
备注:2016年之后出生证信息可上网查询。
学籍信息
选择“黄梅县小学毕业”小学毕业生学籍核验,系统通过核验即展示学籍相关信息。
核验不成功的,选择“黄梅县外小学毕业”填写好国网学号、毕业学校。
房产信息
(1)有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在“房产类型”中选择“有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填写“房主与学生关系”,根据条件选择即可。填写“所有人身份证号”和上传“证件照片”两项,点击“核验”,即可核验成功,系统自动填写证件编号、权利人姓名、房产坐落。
(2)黄梅镇、部分杉木乡原著居民,在“房产类型”中选择“其它自建房”。据实填写房屋所有人、房屋地址,上传“证明照片”(备注:此项证明照片请上传户口本首页及家庭成员页面)。
(3)其它小产权房,在“房产类型”中选择“其它小产权房”,据实填写房屋所有人、房屋地址,上传“证明照片”(备注:此项证明照片请上传原始购房合同及房款流水)。
(4)有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在“房产类型”中选择“其它保障性住房”,据实填写租房人姓名、合同照片、合同编号、租赁人姓名、租住地址(备注:此项合同照片请上传房屋信息页面及当年的租金发票)。
(5)凭居住证租房,在“房产类型”中选择“凭居住证租房”,据实填写租住姓名、现居住地址、证明照片(备注:此项证明照片请上传居住证)。
(6)有房权证、购房备案合同、营业执照以及无法核验成功的,在“房产类型”中选择“其他”,据实填写填写所有人身份证号、证件照片、证件编号、权利人姓名、房产坐落。(备注:此项证件照片请上传证件,合同及购房发票)
根据具备条件选择,填报完成后,请点击“房产信息”界面最下方“下一步”按钮,即可完成“房产信息”填报。
入住信息
按系统提示填报是否入住。若已入住,拍照上传近3 个月的水、电、气任意二项中的缴费发票任意2张(网上缴费截图无效),要求图像清晰,票据上的户主、地址等信息与实际相符。
其它信息
进入“其它信息”页面。内容包括其他信息、学生父母房查信息、独生子女证等其它证明材料。
填写“其他信息”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填写“学生父母房查信息”时,不需要填写信息,直接点击“核验”即可。此项可不填写“独生子女证等其它证明材料”。
填报完成后,请点击“其他信息”界面最下方“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其他信息”填报。
确认信息无误提交
所有信息填报完后,家长浏览“提交记录”,点击“返回首页”,可在系统界面左下角点击“申报记录”查询申报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若出现错误可点击界面右下角“编辑”进行修改。
家长通过申报系统查询后续审核是否通过及是否录取等状态。
全部完成填报,提交信息之后,系统会生成报名序号和申请表。
现场审核材料装订
请提供原件,同时证件复印件按照如下顺序粘贴或装订在申请表后:
户口本学生姓名页、户口本首页、户口本学生监护人(父母或祖父母)页、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证的复印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只复印含受买人姓名、楼盘名称和栋号房号、受买人签名的页面)、用于佐证购房合同的购房交款不动产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用水用电的交费票据原件、其他证件复印件等。
房产证明有以下材料:土地证或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抵押的须有银行证明)或不动产证(不动产中心核查证明)或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增值税发票等。私人间房产交易的,必须有公证处公证书。
城区义务学校就读资格条件
(一)县城区常住户籍有固定房产人员子女和非县城区常住户籍,但已在城区购房人员子女。
土地证或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抵押的须有银行证明)或不动产证(不动产中心核查证明)或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增值税发票等。私人间房产交易的,必须有公证处公证书。
同时提供近三个月水电票。
(二)纳入县城区学校服务的杉木乡桂畈村、下河村、项仁村、湛畈村、沙滩村、沙岭村、八房村、雁鹅村、杉木村、染铺村、柯岭村、梅山村、鸭湖村、柘林村、黄河村等村,濯港张店村和黄梅镇社区及村组村民子女。
须提供房产证明,若不能提供国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但必须提供能证明本人确属该村村民身份的集体土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
同时提供近三个月水电票。
(三)拥有政府保障性住房人员子女。
需提供户口本、当年政府保障性(公租房)住房合同、发票及房屋近三个月用水用电等票据。
申请就读一年级新生还须提供出生证。
(四)在县城区取得合法经商资格(两年及以上)人员子女。
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实体店)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子女监护人)、经营许可证(须取得的)或税务登记证和缴税情况票据,同时提供近期开出的票据或进出货单据。
(五)县工业园区内投资办厂、企业高管子女。
来黄梅投资办厂的招商引资人员须由招商局或工业园管委会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此类人员子女由园区管委会集中统一办理。
(六)随迁子女。
执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需提供黄梅县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在园区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其父(母)须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件及参保证明。园区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由园区管委会集中统一办理。
说明: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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