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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出台《土地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指引》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湖北日报 2025-05-09 19:56:31

湖北日报讯(记者汪训前、通讯员王涛、向烨)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要求和精神,破解土地山林权属争议纠纷调处难题,近日,恩施州发布《恩施州土地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推动全州依法、规范、妥善调处土地山林权属争议问题。


《指引》通过系统梳理法律法规、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将法律规范、政策要求和州内基层实践经验有机融合,内容覆盖调处权属争议主体、原则、流程、依据等,旨在为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机关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清晰操作依据,确保调处过程公开透明、权责认定精准合法。

发布《指引》是恩施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实践,既回应了基层干部群众土地山林争议纠纷调处“取证难、程序繁、周期长”的现实诉求,也为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机关提供了土地山林争议纠纷调处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指引,更将切实维护争议纠纷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全州统一适用的调处土地山林权属争议的指导性文本,《指引》将有效解决原土地山林争议调处尺度不一、依据不明、标准模糊等问题,为维护土地山林资源管理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土地山林资源是农村居民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是农民群众安身立命之本,也是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要素。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土地山林权属界限模糊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显现,由此引发争议纠纷问题,此类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处理不当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基层稳定与发展大局。2024年,在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恩施州司法局、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历时十个月完成《指引》编制任务。通过跨部门协作,实现法律规范、政策要求和基层实践经验的有机融合,最终形成覆盖调处土地山林权属争议主体、原则、流程、依据等方面的全方位工作指引。

下一步,恩施州林业系统将继续以本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契机,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在系统内全面推广依据《指引》规范化、标准化调处涉林争议纠纷问题,有效化解由林地承包合同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推动全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罗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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