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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法院召开发改案件通报评析会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4-25 16:35:47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 (通讯员王雅婷) 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案件评查是规范案件办理、提高案件质效的有效途径。4月23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发改案件通报评析会,对2024年度及2025年1季度发改案件进行通报、评查、分析和评定,旨在通过深入剖析发改案件,总结经验教训,以评促改,提升审判质效。

会议伊始,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旸传达了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精神,强调要切实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堤坝。并传达学习了上级法院专网违规外联事件以及网络安全工作问题的通报,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全院干警严守网络安全纪律,强化责任意识。

会上,发改率较高的庭室负责人对发改案件的基本案情、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发改原因等方面逐一剖析,从自身审判实践和认识出发对案件进行了评析。审管办主任邱黎对部分典型发改案例进行评析,与会人员共同探讨交流,分管院领导进行点评,总结类案裁判经验,会议现场讨论热烈,取得了良好效果。

“对于发改案件,即便是因为出现了新证据,你一审过程中是否有失察之责?”“同一类型案件发改率如此之高,是否深入探讨裁判尺度统一问题?”“一审中的工作是否对案结事了、程序空转等问题进行了深度的思考?”……党组成员、副院长姜辉的一串“灵魂拷问”直击审判质效痛点。他强调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要深刻吸取改判案件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改判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汇总类案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

要加强司法责任意识。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切实做到司法为民,自觉在实质化解决当事人矛盾纠纷上花心思、下功夫。

要强化审判能力建设。常态化更新知识储备,充分利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等平台资源为案件把好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

要规范审判程序管理。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流程,着力消除程序性瑕疵。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坚决避免因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导致案件违反法定程序而被发回重审的问题出现。

要深化审判监督管理。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以“阅核”为抓手,严把案件质量关。将审判质效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刚性挂钩。

要做实纠纷实质化解。加强裁判文书说理,严格落实判后答疑工作,主动向当事人讲清案件背后的情理与法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有效防控案件衍生风险。

责任编辑:曹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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