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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至7日湖北省第43届“爱鸟周”宣传活动主题:清除鸟网,密织法网,让鸟儿自由飞翔。
△开展爱鸟宣传
“爱鸟周”来历
“爱鸟周”源于1981年,最初为保护迁徙于中日两国间的候鸟而设立。1992年国务院批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将“爱鸟周”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1983年3月2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确定从1983年起每年的4月1日至7日为全省“爱鸟周”。1994年10月12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确定每年4月1日至7日为湖北省“爱鸟周”。自1983年起,我省先后成功举办了42届“爱鸟周”宣传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通过“爱鸟周”科普宣传活动,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鸟类保护当中,成为生态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力量。
鸟类的作用和价值
鸟类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宝贵资源。鸟类的作用有: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成员,对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起到重要作用;传播植物的种子,促进植物的扩散;捕捉食用有害昆虫和啮齿类,保护农田和树木;启发了人类的智慧,为人类探求理想的技术装置或交通工具,提供了原理和蓝图;好听的鸟鸣奏响自然的乐章。因此,保护鸟类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对科研、教育、文化、经济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天门市鸟类资源
天门市共有鸟类215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有白冠长尾雉、白头硬尾鸭、黑鹳、金雕、青头潜鸭等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有红腹角雉、红腹锦鸡、斑头秋沙鸭、褐翅鸦鹃、小鸦鹃、水雉、白腰杓鹬、大杓鹬、松雀鹰、雀鹰、赤腹鹰、普通鵟、黑冠鹃隼、蛇雕、凤头鹰、白腹隼雕、白腹鹞、白尾鹞、大鵟、斑头鸺鹠、黄腿渔鸮、短耳鸮、白胸翡翠、蓝喉蜂虎、红隼、燕隼、游隼、仙八色鸫、画眉、白琵鹭、红角鸮、小天鹅、鹗、花脸鸭、棉凫、苍鹰、黑耳鸢、鸳鸯、白额雁、灰鹤等40种,湖北省重点保护鸟类有70种。
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共有鸟类84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1种,为青头潜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11种,分别为花脸鸭、斑头秋沙鸭、小天鹅、水雉、棉凫、苍鹰、黑耳鸢、白琵鹭、鸳鸯、白额雁、灰鹤;湖北省重点保护鸟类30种。
△须浮鸥
△白琵鹭 灰雁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人类关系最为密切的野生动物。切实加强鸟类保护工作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鸟类保护状况如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2025年湖北省“爱鸟周”活动之际,我们向全市人民发出爱鸟护鸟倡议:
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尊重鸟类习性,与野生鸟类保持距离,不人为干扰野生鸟类的生活、不破坏野生鸟类的栖息地。
三、不随意放生鸟类,不在候鸟迁徙停歇地和越冬地随意投食,不将野生鸟类当宠物饲养。
四、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鸟类,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部门,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
五、发现有非法猎捕、线上线下交易鸟类、破坏鸟类栖息地环境等现象,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部门举报。
六、拒食野鸟等野生动物,并劝诫亲朋不食用野生动物,树立健康、科学的饮食观念和文明的生活风尚。
七、自觉规范观赏野生鸟类和野生鸟类摄影行为,顺应鸟类活动节律,提升对野生鸟类的保护意识,做到绿色出行、文明观鸟、生态摄影。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蓝天精灵,尊重自然,敬畏生命,共建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天门市林业局)
2025年4月
△联合执法
普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第二十条 在自然保护地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第二十八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环境资源巡回法庭
爱鸟护鸟 张家湖在行动
张家湖位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上,是我国候鸟迁徙的重要驿站、越冬地与庇护场所。近年来,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为鸟类等野生动物营造良好生存发展环境。
一是营建生境岛。大力实施生境岛和滩涂修复工程,为鸟类提供更优良的生育场所。
二是开展宣传。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册、参观科普馆等方式,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科普宣传,普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
三是联合执法。多次联合农业农村、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市场监管、网监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严惩非法偷猎、滥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有效地宣传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四是救护护飞。组织巡护员、志愿者在张家湖鸟类栖息地开展常态化巡护,每年救护放飞各种野生鸟类20余只。在候鸟南来北迁时节日夜巡逻守护,开展候鸟护飞行动。
五是调查摸底。每年夏、秋、冬季开展张家湖水鸟同步调查,摸清水鸟资源情况,从而更好地开展鸟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近几年,张家湖水鸟同步调查单次记录水鸟数量均超过2万只。
六是全民行动。邀请中小学学生走进湿地公园开展生态研学,邀请省里专家来湿地公园举行专题讲座;组织湿地周边群众、学生成立志愿者工作队,开展保护鸟类等公益活动;邀请市摄协、音协、美协、书画协会、诗词学会、文学研究会会员来张家湖,举办摄影大赛、诗词绘画音乐采风活动。
通过上述行动,张家湖生态环境日益改善,鸟类等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明显增多,鸟类栖息地环境显著改善,周边民众爱鸟护鸟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高,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来源:天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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