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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统医学 公证护航师承——丹江口市公证处助力中医师承合同规范化办理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3-31 15:43:16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丹丹)“公证让徒弟吃下定心丸,也让我这一身医术的传承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这下我能毫无顾虑地传艺了。”丹江口市辖区副主任中医师代某与弟子李某在公证处郑重签署师承合同后,感慨万千地说道。

近日,一位当事人走进市公证处,其虽拥有医学学历,却对中医师承的相关规定知之甚少,对于如何依照要求选定指导老师也毫无头绪,因此前来寻求专业解答,为后续申请出师考核并向卫生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做准备。

面对当事人的困惑,公证人员展现出高度的专业素养与工作效率,全程悉心指导。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详细阐释:师徒间的技艺传承,使中医文化得以代代延续,这是传统医学人才培养的关键途径,且有着严谨的考核流程。依据《中医药法》以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相关法规,中医师承的学生需跟随指导老师学习特定时长后,才有资格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不仅如此,学生必须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定格式的师承关系合同,且该合同需经县级及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公证人员精准指导当事人适用师承关系合同,同时着重提醒其关注法律风险防控要点,并条理清晰地梳理出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师徒身份证明、师承教学计划、医疗机构证明等。当事人递交材料后,公证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受理了此项公证事项,精心拟定相应笔录与公证注意事项,严格依规审查师承双方的身份、学历、资质等条件,现场见证师承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全力确保合同合法合规,快速为师承双方当事人办理完成师承关系合同公证。

学员李某由衷表示:“这份公证书不仅是一份权益保障,更是师傅毫无保留传授医术的郑重承诺,让我能够专心致志地钻研医术。”

一纸公证书,传承千年岐黄薪火。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璀璨瑰宝,师承教育作为其历经千年传承的核心载体,肩负着“传道授业”的重大责任与崇高使命。为有效化解传统师承关系中因权利义务界定不明、资质认定模糊而引发的各类纠纷难题,丹江口市公证处以中医药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石,创新推出“中医师承合同公证”专项服务,运用法律手段明确师徒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规范传承路径,助力学员顺利通过省级医师资格考核,担当起区域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法治护航者”。一系列创新举措深刻诠释“公证为民”的初心,在这里,法律不再是高高在上、束之高阁的条文,而是承载岐黄薪火的有力臂膀,更是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获得感的关键力量。

责任编辑:周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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