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家庭共济
开通后
极大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
但很多宝子可能会有疑惑
开通账户共济后
就医购药应该刷谁的医保卡?
账户共济使用顺序是怎样的?
今天小编总结了几个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一一解答
快来一起看看吧!
与市内共济一样,省内共济首先需要建立共济关系绑定。授权人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中的“个人账户共济”模块进行自助申请。也可以到医保服务大厅窗口申请。
共济关系绑定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授权人与使用人需符合国家关于个人账户共济的范围规定。
✔二是共济关系绑定申请时,双方医保必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而非医保卡本身。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个人账户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必须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也就是说: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温馨提示:在参保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提供被代购人的医保卡,并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的身份证。
共济关系授权后,使用人持本人医保凭证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结算时,使用人需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二是多人共济一人时,共济使用顺序以办理个账共济绑定的时间为准,最后办理的优先使用。当第一顺位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自动使用第二顺位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但一次结算只能使用一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而不能从多个共济人账户扣减。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在办理共济结算前可提前查询最后一名共济绑定人账户余额,若余额不能足额支付此次结算的自付费用,可以解绑余额不足的共济人关系绑定,但解绑次日才能再次使用账户共济结算。
根据国家及省医保部门规定,从2024年10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近亲属关系通过共济授权后,即可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
☎咨询电话☎
6311198、6758197
后续还有更多详细内容
我们下期再见!
来源:宜昌医保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