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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的今天,传统的线下赌场也逐步转为线上。线上赌场结算快、成本低、隐蔽性强。2024年以来,罗田县检察院接连受理十数起涉及“XX麻将”APP的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下面一起案件中的钱某就是其中一例。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8月,被告人钱某以营利为目的,在“XX麻将”APP上注册开通俱乐部后,通过微信群招揽参赌人员,向参赌人员推荐下载APP、提供俱乐部账号并验证许可的方式,组织邀约其进入俱乐部虚拟房间内进行赌博活动。参赌人员根据其设定的赌博规则完成每局后,该APP从钱某账号自动扣除房卡次数并统计结算输赢积分。钱某按照每1积分对应1元人民币的比例与输家结算赌资后转给赢家,对每局抽头渔利2元;遇输家不付或延付赌资时,钱某代其垫付赌资以维持赌博活动。经统计,钱某购买房卡共计充值10.5168万元,抽头渔利16.6345万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
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非法获利16.6345万元。罗田县检察院审查认为,钱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开设赌场的行为不限于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还包括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为赌博网站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投放广告、发展会员等。
本案中,被告人钱某在APP上购买房卡,以消耗房卡的方式为参赌人员提供“房间”进行赌博活动,在赌博结束后,钱某根据APP上自动生成的分数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并抽头渔利,存在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钱某对“房间”的开设、赌客进入等均具有控制权,在赌博结束后为赌客进行结算,从中渔利16万余元,其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赌博不是赚钱门路,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务必认清网络赌博的危害,自觉抵制诱惑,远离网络赌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来源:罗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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