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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通讯员 杨威 柯美中)“经过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迅速对所有存在问题的供水点进行了整改,目前水质均已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2025 年 3 月 12 日,阳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与县水利湖泊局相关负责人一同前往多处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实地查看整改情况。
水是生命之源,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关乎百姓生活健康,涉及最基本、最根本的公共利益。今年1月,阳新县检察院在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辖区内三座农村小型集中供水站,因年久失修,设施老化,再加上多为村集体自供自管,没有收入来源,导致供水站长期处于无人维护、管理和过问的状态,数千群众的健康饮水面临严重安全隐患。
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调查情况,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监管,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部门积极履职,迅速行动。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全面排查问题,通过加装围挡护栏与告示牌、增设自动化消毒设施、配备专人定期维保等一系列整改措施,使整个供水点的饮水环境与安全得到全面升级,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及《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整改后的取水点内,干净整洁的供水环境,完善的自动化消毒设施,以及专人维护的身影,与过去形成了鲜明对比,此前存在的饮用水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此次阳新县检察院与水利部门的协同合作,不仅解决了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隐患,更是对民生福祉的有力守护,彰显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筑牢了健康基石。未来,阳新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农村饮用水安全这一问题,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 “放心水”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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