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第三方登录
丹江口市浪河镇青莫教学点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3-17 16:20:28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周玉霞)为了增强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普及消费知识,丹江口市浪河镇青莫教学点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识”权益:主题班会长知识

主题班会拉开了活动的序幕,班主任借助生动的图片、有趣的动画,向学生介绍了3.15的由来和意义,让大家明白,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生们通过班会了解了消费者享有的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益。为了让学生们掌握实用的维权方法,班主任还列举了生活中常见的消费陷阱和维权案例,详细介绍了与商家协商、拨打12315投诉电话、向有关部门反映等维权途径。学生们还学习了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知识,以及各类消费标志的含义。班会上,学生们认真聆听,积极互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擂”比赛:学以致用展身手

班会结束后,学生们学以致用,以“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权”为主题,让学生参加现场比赛。比赛过程中,学生们注意力高度集中,认真地做着比赛题目,学生们进一步巩固了所学的消费知识。

“宣”理念:绘画创作成达人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消费者权益知识,学生们化身宣传小达人。学生们精心绘制手抄报,用五彩画笔勾勒出消费知识要点、维权小贴士,图文并茂,吸引大家的目光。这些作品不仅展示了学生们的才艺,更体现了他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

“践”行动:超市探寻验真知

学生利用双休日的时间,在家长的带领下,来到附近的超市。他们带着任务,仔细观察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寻找可能存在的问题食品。学生还可以向超市工作人员询问有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了解消费维权的实际流程。

“感”收获:心得感悟促成长

学生林爱琪:这次活动让我收获很多!在主题班会上,我知道了“三无食品”不能买,过期、发霉食品更是碰都不能碰。走进超市调查时,我特意看了食品包装,发现有的小零食没有生产日期,以后坚决不会买了。我要把这些知识告诉家人朋友,让大家一起远离有害食品。

学生张国轩:以前我买东西从不看标志和收据,现在我知道标志能告诉我们很多信息,收据还能在有问题时保护我们的权益。在超市里,我学会了看食品保质期,还提醒妈妈检查买的东西。我要做个细心的消费者,也希望大家都能重视起来。

学生陈安琪:在这次活动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学习看各种标志。走进超市,我能通过标志辨别商品的好坏。我意识到作为消费者,我们要主动学习这些知识,才能保护自己。我会继续学习,做好权益保护的宣传。

此次“‘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不仅丰富学生的消费知识,还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相信在未来的生活中,浪河镇青莫教学点学生们会成为更加理性、成熟的消费者,用所学知识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让消费环境更加安全、和谐。

责任编辑:周玉娟
点赞 0
收藏
已输入0个字
全部评论
  • 回复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查看更多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电子报
  • 湖北日报
  • 楚天都市报
  • 农村新报
政情
精彩推荐
  • 湖北日报客户端
  • 湖北日报官方微信
  • 湖北日报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