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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通讯员叶芸、柯铭锟)“外卖吃出了钢丝球怎么办?”“没事,用的是钢丝球刷锅,可能掉在酸菜里了。”“怎么没事?我都吃了一半了,恶心死了,我现在喉咙都有点疼。”“那你加我微信,我给你退过去吧。”退钱?这可不是退钱的事,你看看《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吧!辛苦一天的打工人,回家精心挑选一份美食犒劳自己,结果吃到一半却吃出异物。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该怎么办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西塞山区法院教你如何维权。
【案情简介】2024年7月的一天,“干饭人”吴某在某外卖平台上于某餐饮店订餐,收到外卖后,吴某就餐时却发现外卖里面有钢丝球,遂及时拍照留证,并联系了该餐饮店要求处理。餐饮店承认异物是其清洁不善导致,但仅愿意退款,拒绝赔偿。吴某认为外卖中吃出钢丝球造成其身体损害,餐饮店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因双方协商不成,吴某将该餐饮店起诉至西塞山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餐饮店赔偿1000元。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本案中,某餐饮店作为案涉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安全负有相应的责任,尽管案涉食品价格仅十几元,但吴某主张1000元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经法院释明后,某餐饮店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向吴某道歉,并表示后续会更加注重食品安全问题。考虑到该餐饮店系个体经营户小本经营,且诚心整改,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吴某同意降低索赔额度为500元,某餐饮店当场支付,双方达成调解。
【案例要义】“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该案一方面提醒了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订餐时,要保存好网络订餐相关凭证,收到外卖时当面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干净,若发现外卖食品有异物,应注意保存发现异物过程的相关证据,比如录制发现异物过程的视频,拍照留存。另外,若外卖平台未对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等,外卖食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外卖平台和商家承担连带责任。另一方面也告诫广大商家,在外卖服务普及的当下,更应当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有序的网络订餐环境,否则不注重食品安全问题,将面临高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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