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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艾靖 彭雪琴)近日,一起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湖北延津律师事务所彭雪芹律师及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妥善化解,充分彰显了律师的专业价值。
2025年1月10日夜晚,消费者付某某在步行路过十堰市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丹江口高灯店(跃进门店)时,意外撞上超市外墙的空调外机,头部和额面部遭受创伤,紧急拨打120后入院接受治疗。事后,付某某与超市就赔偿问题陷入僵局,双方各执一词,争议持续不断,遂向丹江口市大坝街道办事处和商务局投诉。
彭雪芹律师受理此案后,迅速行动。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及时征得当事人同意,积极与商务局、大坝办事处等工作人员沟通,共同商讨赔偿方案,并梳理出调解过程中的两大核心争议点:其一,超市是否应对付某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其二,具体的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3月5日,调解正式开展,各方齐聚。彭律师指出,付某某受伤是由于超市外墙空调外机设置不合理,超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彭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条款,让超市清楚认识到自身责任,也为付某某争取到合法合理的权益。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在律师及多方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超市同意支付10,000 元赔偿金,付某某则承诺不再追究超市责任。
彭雪芹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不仅帮助消费者维护了自身权益,也让商家增强了安全责任意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该案例具有重要的普法意义,提醒社会各界重视消费者安全,共同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