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一、申请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缴纳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团风县内户籍就业困难人员:1.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2.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自申报认定当月起,按照每人每月2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累计享受不超过36个月(3年)。
(二)团风县内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的人员。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自申报认定当月起,按照灵活就业缴费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注意:对因实现单位就业或已提前退休、病退、有营业执照以及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均不在社保补贴享受范围内。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2.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需激活银行功能;(身份证正反面、社会保障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要求卡号、证号等内容清晰)。3.登记照3张。4.高校毕业生办理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5.申报当期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1份)。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初次办理的人员,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当期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团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A02窗口办理。
(二)二次办理人员,可在灵活就业缴费后一周拨打受理窗口电话即可办理 。
(三)即日起开始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未办理申报认定手续,不得享受社保补贴待遇,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四、申请地址及电话
经办地址:团风县迎宾大道政务中心一楼人社A02窗口
责任股室:团风县再就业指导中心
办公电话:0713-630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