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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交通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工作公示栏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2-19 08:27:59

公示栏

打击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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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城市客运管理所按照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春运工作要求,在高铁东站、学校、商场等人口密集区域持续打击无证网约车、“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净化出租车市场经营环境,维护乘客出行安全,自1月1日起,共查获11台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




鄂AA98***


2025年1月1日,执法人员在高铁东站附近巡查发现,2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黄梅东站送到濯港镇某村。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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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鄂JG6***


2025年1月1日上午11时左右,执法人员在高铁东站巡查发现鄂JG6***白色小型轿车在高铁东站停车场附近载客营运,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进行询问,确认乘客在某网约车平台下单,司机在某网约车平台接单将乘客送到黄梅县火车站。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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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鄂AA73***


2025年1月7日16时13分,执法人员在黄梅东站附近巡查发现,有1名乘客准备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黄梅东站停车场送到黄梅县某小区。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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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鄂JA6***


2025年1月7日11时20分,执法人员在黄梅东站附近巡查发现,有3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黄梅东站停车场送到城区格兰云天大酒店。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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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鄂AA16***


2025年1月8日15时12分,执法人员在黄梅东站附近巡查发现,有1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黄梅东站送到城区五祖桥洞附近。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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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鄂AA29***


2025年1月13日15时50分,执法人员在黄梅东站附近巡查发现,有2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黄梅东站送到黄梅汽车站。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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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鄂JEY***


2025年1月13日11时04分,执法人员在黄梅东站附近巡查发现,有1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黄梅东站送到中港某城小区。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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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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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8日9时10分,执法人员在黄梅东站进站口巡查发现,有1名乘客从一辆私家车下来,执法人员上前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城区某超市坐车到高铁东站。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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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鄂JFJ***


2025年2月8日9时18分,执法人员在黄梅东站进站口巡查发现,该车搭乘2名乘客在高铁东站进站口下车,执法人员上前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城区东方某小区坐车到高铁东站。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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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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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8日9时30分,执法人员在黄梅东站进站口巡查发现,该车搭乘2名乘客在高铁东站进站口下车,执法人员上前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城区某酒店坐车到高铁东站。经查,司机本人取得广东省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办理广东省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许可区域为东莞市。经查,该订单起讫点均在黄梅县,不在许可区域内,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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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事实已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鄂JF16***


2025年2月8日9时40分,执法人员在黄梅东站进站口巡查发现,该车搭乘1名乘客在高铁东站进站口下车,执法人员上前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送到高铁东站。经查,司机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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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温馨提醒


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请广大市民朋友充分认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及非法网约车,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坚决杜绝乘坐“黑车”。

责任编辑:宛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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