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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2025年一号文件“三农”配套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2-13 09:12:35



  (一)果茶产业政策














1.柑橘品种改良。投入100万元,采取竞争立项方式,对引进柑橘新品种或老园全部推倒重建,按照1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高接换种按照300元/亩标准给予奖补,在适宜发展区域将普通脐橙、纽荷尔等改换为夏橙、伦晚等品种。

2.病虫害绿色防控。投入资金160万元,用于全县柑橘主产区边防死角区域病虫害防控,其中:以大实蝇为主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投入120万元;检疫性病虫害防控40万元。



  (二)中药材产业政策














1.育苗基地。投入30万元,扶持种植大户、市场主体在建设“定制药园”品种的种苗基地150亩,每亩补助2000元。

2.“定制药园”建设。投入70万元,扶持种植大户、市场主体建设“定制药园”,多年生中药材补助300元/亩(一个收获周期只享受一次补贴),一年生中药材补助150元/亩。



  (三)烟叶产业政策














1.保育冬耕。投入122万元用于烟地保育冬耕,按4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2.烟田地力恢复补贴。投入231万元。①推广使用有机肥替减化肥,对购买并使用生物有机肥达100公斤/亩以上的,按照60元/亩予以补贴(或0.6元/公斤)的标准给予补贴,预计兑现面积3.05万亩,补贴资金183万元。②烟田套种红菜薹(大豆)3000亩,按照16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金额48万元。

3.烟叶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投入200万元。支持统建标准密集烤房,按照不高于3.5万元/栋标准给予补贴;支持烟农自建标准密集烤房及移动烤房的,按照1万元/栋标准给予补贴。

4.烟薯套种补贴。投入10万元,支持烟田套种红薯,按照5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5.烟叶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投入100万元,支持榛子乡开展烟叶设施设备提档升级。



  (四)核桃及油茶产业政策














1.核桃种植。投入30万元在古夫镇龙池村、水月寺镇茅草坪村、峡口镇泗湘溪村、黄粮镇店子垭村等村高接换优200亩;在黄粮镇店子垭村、古夫镇龙池村、古洞村核桃母树保护110株;在古夫镇龙池村开展兴山县“乌米”核桃高接换优高标准示范园建设60亩。

2.油茶种植。投入160万元支持全县8个乡镇油茶产业发展,对2023年—2024年建成的3800亩油茶林补贴肥料费,对2024年建成的2800亩油茶林补贴管护费。



  (五)城乡供应链体系建设














投入200万元,用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统筹谋划推动城乡供应链体系建设,城乡供应链资金安排,主要用于城乡供销供应链“五合一”网点、“一网五链”平台搭建以及助力农产品上行奖补和电商人才培训、再生资源、农资稳价保供等方面。



  (六)农文旅融合














综合示范院落。投入100万元,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由农户、市场主体新建“采摘园+农家乐(民宿)+游乐设施”的农文旅融合示范院落。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或市场主体每个奖补5万元。



  (七)市场主体培育














1.龙头企业培育。投入40万元,对首次获得认定的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备注:按最新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2.新型集体经济扶持项目。投入300万元,用于五个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每个村补助60万元。



  (八)农业设施扶持政策














1.蔬菜、小水果等设施避雨栽培。投入60万元,支持市场主体、种植大户开展蔬菜、小水果等避雨设施建设,采取竞争性立项,按照5元/平方米给予奖补。

2.产地加工厂。投入8700万元,利用8000万元亚行贷款建设柑橘深加工中心;500万元完成神农本草中药材加工项目二期建设,招引两家企业入驻投产;支持市场主体投资新建农特产品产地加工厂、新购置加工设备,采取竞争立项方式,给予按建设投资总额的30%进行奖补。

3.农资补贴政策。投入30万元,在全县开展农药零差率补贴工作,按照零差率农药销售额的5%比例对销售点进行集中补贴。投入20万元,用于化肥减量增效补贴,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补贴肥料生产企业、农资销售点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县供销社负责实施)。

4.农产品保鲜冷库。投入200万元,在古夫镇孙家沟建设占地800平方米的农产品保鲜冷库13间及配套低压配电柜。



  (九)务工就业政策














1.就业创业政策。投入2188万元,支持就业创业。

(1)公益性岗位。全县各行政村实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对从事农村道路管护清扫、农村公共卫生保洁、城乡特困集中供养护理、公共设施维护、安全协管、快递进村等公共服务的脱贫户家庭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912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2)职业培训。为脱贫人口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给予26.6元/天的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对“两后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初中、高中毕业后未升学)依托技工院校和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免费培训。

(3)吸纳就业奖补。对企业参与就业帮扶,吸纳脱贫户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每新增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认定的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劳动力就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每新增吸纳1人给予2000元补贴。

(4)创业扶持。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脱贫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一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符合条件的脱贫户自主创业的,个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LPR+250BPs,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5)就业补助。对有组织外出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可在到县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方向额度内列支。对有组织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脱贫家庭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兴山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生态护林员。投入738万元,用于在脱贫人员中聘用的1845名生态护林员管护工资,每人每年4000元。

3.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投入3万元,用于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外500元/人,省内县外300元/人。

4.以工代赈。投入366万元,支持水月寺镇野竹池村2025年水毁道路修复以工代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毁道路修复5.57千米,水毁桥修复一座、涵管桥修复改造两座、涵管修复一处、边坡修复16处等。


(来源:和美兴山)

责任编辑: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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