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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张乐克、通讯员谢苗)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一案双罚”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既罚企业又罚负责人,累计罚款总额达18.3万元。这些案例涉及金属加工、混凝土生产、加油站及冶金制造等多个行业,警示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2024年11月4日,武汉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武汉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用于收集铝粉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存在粉尘爆炸重大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该公司被罚款1万元,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被罚款2.5万元。专家指出,铝粉遇明火极易爆炸,此类隐患曾导致多起重大事故。
同年9月19日,根据江岸区应急管理局移交的线索,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对湖北某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柴油储罐区照明灯具不具备防爆功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柴油蒸气遇电火花可能引发爆炸,该公司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2.5万元。
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武汉某加油站的检查中,发现该加油站擅自启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四枪双油品乙醇汽油加油机。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加油站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4.9万元。此外,加油站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依法被罚款3.9万元。
此外,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武汉某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员工胡某某未经培训且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擅自从事焊接作业。焊接作业属特种作业,国内曾多次发生因无证动火作业引发火灾事故。武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公司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被罚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