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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黄晶)社会福利是改善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状况的重要制度安排。2月7日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我省紧紧围绕“弱有所扶”的目标,健全完善儿童、残疾人福利制度,坚持科学分类、精准保障,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2024年,我省集中、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2586元/人·月和1604元/人·月,与2023年相比分别增长6.81%、6.57%,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配备培训率达到10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70元/人·月提高到100元/人 ·月。
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持续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以及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费学历教育项目。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力度做实做细做好监测摸排,健全关爱保护体系。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动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确认书签订和监护责任履行全覆盖。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实施“强心计划”项目,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活动,探索完善适应困境儿童发展需求的关爱服务机制。健全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儿童福利工作网络。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拓展服务范围。推进实现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强化作用发挥。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和康复师等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村(社区)儿童主任关爱服务能力水平。落实收养评估制度,推动出台鼓励国内家庭收养残疾孤儿支持服务政策,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
在加强残疾人关爱和服务方面,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服务平台,强化精准发放管理。扩大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供给,推进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全覆盖。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扩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县市范围。加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工作机制,更好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功能障碍群体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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