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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习家店镇:纠纷久拖未决 成功调解舒心过年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2-05 11:12:12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马雨彤 李端梁 张裕翔)“感谢你们帮我调解,解决了困扰我几个月的烦心事。”习家店镇的村民袁某感动地说道。近日,丹江口市司法局习家店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侵害人身健康权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的平安稳定。

2024年5月,司法所负责人从习家店镇杏花村治保主任处了解到:2024年1月某日下午,某村村民马某为捕猎野生动物食用,到山林中使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绝缘棒与一体式机头(内部含有逆变器、电容的设备)、蓄电池连接后架设成电网,并于次日下午将架设的电网通电,电网通电期间将前往山林中寻找家畜的杏花村村民袁某小腿部电伤,袁某因此受伤住院,健康权受到损害,向马某多次主张赔偿未果。马某刑事案件已进入人民法院审理阶段,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建议袁某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袁某因文化程度低、经济条件差、个人对法律不懂等因素,未向人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状,也不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调解。随后袁某到习家店镇人民政府、杏花村村民委员会多次要求解决,但袁某不接受工作人员提出的处理意见,赔偿事宜长期搁置。

2025年1月24日,习家店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时了解到该情况,经与习家店镇杏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后,主动联系马某与袁某,询问是否愿意进行人民调解,得到肯定答复后,习家店司法所指定司法所两名工作人员为此案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经过分析认为袁某的主张合理,但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考虑到赔偿义务人马某的家庭和工作情况,调解员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一方面安抚赔偿权利人袁某的情绪并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和理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说明马某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告知马某现在接受社区矫正,但是民事经济赔偿必须承担。最终,经过镇村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说理,当事双方同意按照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赔偿。调解员当即撰写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了却袁某、马某的烦心事。

“日常纠纷无小事,习家店司法所聚焦职能职责,主动担当履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及时就地解决纠纷,让群众舒心过新年,切实维护辖区稳定,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和平安习家店贡献司法行政力量。”司法所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周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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