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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李朝霞、通讯员沈商轩)1月10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明天(1月11日)10:30,2025年“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第二批即将发放。该消费券分零售券、餐饮券两种类型。每批次发放有效期为10个自然日,即1月11日发放的消费券,有效期截至1月20日24:00。
发放2025年“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是“年在荆楚 巳巳如意”湖北新春消费季活动的重要内容。该活动聚焦“汽车消费、家居家纺、餐饮服务、商圈商街、国货潮品、数字消费、冰雪消费、商文旅融合”8大消费领域,举办10场省级重点促消费活动,省商务厅联动各市州举办2025网上年货节、“一家一菜 品味湖北”楚菜美食荟、湖北老字号嘉年华等600多场消费促进活动,邀您在荆楚大地感受湖北处处涌动的消费活力。
一、发券类型及用券场景
(一)零售券适用场景:零售券分为线上零售券和线下零售券。
线上零售券适用品类:电商平台自营商铺中粮油食品、服装鞋帽、报刊图书、母婴产品、美妆护肤、户外运动、医疗保健等商品(不含电子产品、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线上零售券将设置“荆楚好礼折上折”活动专区。鼓励荆楚优品企业、老字号企业和各市州名特优品企业在“惠购湖北”消费券基础上,叠加发放“荆楚好礼折上折”企业优惠券,推出具有湖北特色的活动套餐,促进湖北消费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构建促消费长效机制。
线下零售券适用场景:仅限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超市、便利店、书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不含电子产品、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线下实物零售商店,和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销售电子产品、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的柜台、店铺)。
(二)餐饮券适用场景:餐饮券仅限使用于线下实体餐饮门店(不含外卖),全部为线下券。
二、发券平台
经公开征选、评审、公示等规范流程确定各券种发放平台:
线上零售券发放平台:唯品会
线下零售券发放平台:支付宝、云闪付
线下餐饮券发放平台:支付宝、云闪付、美团、抖音
三、券面额度及核销要求
(一)券面额度。消费券面额按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须注明使用期限和起止日期,具体面额为:
①零售券:包括50元、100元、150元三种面额。
②餐饮券:包括25元、50元、100元三种面额。
(二)核销要求。零售券、餐饮券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即:
零售券:消费满200元减50元;消费满400元减100元,消费满600元减150元。
餐饮券:消费满100元减25元;消费满200元减50元,消费满400元减100元。
四、使用规则
(一)发放形式。
本着高效、便捷、安全的原则,2025年“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将通过服务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发放。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APP)在各服务平台上以抢券方式领取,先到先得。
(二)领券规则。
1.领券范围。活动期间,在鄂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即可通过本人手机在指定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消费券。
2.领券张数。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抢领其中一个券种的一种面额消费券,即一个平台只能领取一张消费券。
(三)用券规则。
1.可叠加优惠。2025年“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可与服务平台及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鼓励服务平台同期投入一定数量自有资金配发平台优惠券;同时,服务平台应动员组织入驻商户同期配发商户优惠券,叠加放大此次消费券活动优惠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共同拉动消费的杠杆作用。
2.按比例退款。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消费者在本批次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3.退款不退券。发生退货退款情况后,已使用的消费券视同已使用一次核销资格,退款后也不再返回已使用的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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