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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饶纯武
“东面工地开挖深基坑,五层楼房墙体倾斜7.2厘米,两年半以前被鉴定为局部危房,县住建局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可至今未得到分文赔偿,有的住户至今没有搬离。”咸宁市崇阳县桂花楼小区4-3号楼业主向湖北日报反映。近日,记者前往崇阳县进行采访调查。
局部危房裂缝多 三家住户未搬离
小寒时节,记者在崇阳县桂花楼小区见到,被鉴定为局部危房的4-3号楼,系5层砖混结构住宅楼,其东侧墙脚处正在采取支护措施。
4—3号楼1-4层均为一梯两户,第5层平台上建有8个储物间,每间约20平方米,分属于1-4层住户所有。
5楼8个储物间均有多条裂缝,长度多在1米—5米,且多为贯穿性裂缝。2022年6月的鉴定报告显示,5楼有22处承重砖墙轴线因受力产生裂缝,有的裂缝宽度达到11.1毫米、11.2毫米、12.1毫米,缝长超过层高二分之一的裂缝达20条,另外女儿墙因偏心受力产生水平裂缝,8个储物间共23处被评定为“危险构件”。
五楼墙体裂缝。
401室(即4楼1号房)向臻峰家位于楼东侧,其客厅、书房、卧室的横向、纵向裂纹至少29条。
301室李景德家,大客厅东面窗户两边、东面卧室床头、窗户周边等墙体,共有20多处开裂。
101室邓华明家的客厅、卧室地面瓷砖大面积开裂、松动,卧室瓷砖开裂拆除后,用混凝土抹平的地面又开裂。
4—3号楼于2022年6月经第三方鉴定,被综合评定为局部危房。同年8月15日,县住建局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8家住户中,有5户投靠亲友或租房居住,但101室的邓华明、102室的苏国富、201室的苏一明等3户没有搬离。他们均表示,在外租房每月需要1000元左右,家庭条件不允许。
邓华明一家6口,儿媳无工作,孙子孙女均年幼。56岁的苏一明此前看病花了50余万元,目前每月需要医药费2000多元,儿子准备用201室作为婚房,不料变成了局部危房。
相邻工地挖基坑 围墙倒塌楼开裂
据住户介绍,桂花楼小区4—3号2001年建成后一直安然无恙,东侧工地开挖英家山泥土后,4—3号楼变成局部危楼。
桂花楼小区位于英家山北坡,小区东侧的4—3号楼外,原为英家山北坡空地。2017年6月,在距离桂花楼小区东面围墙仅1米多,拟建设的黎城华府4号连体高层建筑开挖地下车库基坑,其间未采取支护措施,桂花楼小区居民上前劝阻,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该基坑于当年开挖完成,东西长40多米,南北宽近30米,深度约8米,坑底低于桂花小区地面近9米。
深基坑抵近居民楼墙脚。(2017年资料图片)
因种种原因,该高层建筑未能如期建设,深基坑成为雨水汇集地,基坑当年变水塘。
桂花楼业主、1997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林学专家向臻峰表示,英家山土壤为红黄壤,经长期浸泡后,引起地基下沉。
居民小区围墙根基部分悬空。(2021年资料图片)
2021年8月20日早晨6时许,伴随着“轰隆”声响,桂花楼小区东面约14米围墙倒向基坑方向。4-3号楼地面和墙体局部开裂,裂缝越来越大。
经崇阳县住建局委托,湖北恒盛信诺基础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9日进行检测,显示4-3号楼承重墙体向东面基坑倾斜6.3—7.2厘米,认定其安全等级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第三方公司《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报告》
被综合评定为局部危房已经过去两年半,业主在外过渡未获取分文赔偿,受损的房屋也未修缮。
经业主反复奔波,2024年12月,崇阳县住建局聘请专业公司,对桂花楼小区4-3号东墙桩基进行支护加固施工。
无证施工被处罚 建筑高度有异议
桂花楼小区业主表示,东侧工地无证施工数月,其建筑高度与相关文件要求相悖,居民反复举报也未能阻止楼房长高。
在东侧基坑变鱼塘近7年的2024年4月,该项目重新开工。桂花楼居民未见到《施工许可证》,遂向县住建局多次举报。
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多次前往调查,并于2024年9月14日回复举报人:该建设工程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如开工建设需城管执法局或“两违办”依法进行处理。
接着,开发商因无证施工被处罚款8万余元。2024年10月,县住建局为开发商核发了《施工许可证》。
东侧项目的建设高度也遭到质疑。早在2021年5月,住建部等15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以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并明确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的,应严格充分论证等。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称,我省2022年8月5日发布的相关《征求意见稿》中,对历史遗留问题可按原规划执行,黎城华府4号连体楼此前已经规划为28层,所以2022年12月19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仍为28层。
在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之前,相关正式文件已经发布,其中并无例外情形。2022年9月30日,湖北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4部门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超过18层(54米)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应提交县级及以上两级规委会审议决定。
“28层建筑总平面图,仅经过崇阳县审批。”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该项目地块政府拆迁成本高,且政府已按5.72的规划容积率收取了开发商土地出让金,降低楼层将降低容积率,开发商会向政府索赔,且县相关领导在28层总平面图上签了字,该局这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不能因为保护新楼盘开发商的利益,而损害老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桂花楼小区业主表示,4—3号主要依靠东面采光,东面新建高楼仅相距13.3米,桂花楼采光受到严重影响。
桂花楼小区4-3号东侧为在建高楼。
2025年1月9日上午,桂花楼小区4—3号部分业主来到黎城华府开发商湖北崇阳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有多个股东,赔偿多少他做不了主,并让业主先提出赔偿方案。
(【社情民声】欢迎提供线索hbrbn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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