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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王粲)“你们发放的这笔救助金太及时了,感谢检察机关,让我们一家渡过了难关。”1月2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夏爹爹满脸笑容,步伐轻快地走进团风县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双手郑重地将一面锦旗递到检察官手中。
时间回到2024年11月9日,夏爹爹一脸愁容地踏入团风县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焦急地开口:“同志,我老伴被人打伤了,法院也判了,但是对方不履行,可怎么办呐?”
“别着急,您先喝杯水,再慢慢说。”检察官赶紧安抚老人的情绪,并递上热水。
原来,夏爹爹的老伴徐婆婆是赵某某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法院判决原案被告人赵某某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义务27202.04元,但被告人赵某某不具有赔偿能力,徐婆婆至今未获得赔偿。然而,夏爹爹与徐婆婆均患有重大疾病,需长期服药治疗,因赔偿金一直没到,已严重影响两人疾病治疗。
经过初步了解,检察官认为徐婆婆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于是指导夏爹爹准备司法救助相关申请材料。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被救助人的长子是退伍军人,被救助人是军属,属于重点救助对象。检察机关依法加快案件办理进程,为被救助人申请到了20000元救助金。
“司法救助送温情 检察担当暖民心”,这句写在锦旗上的话既是被救助人的心声,也是对检察司法救助工作的肯定。自2022年入驻县综治中心以来,团风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国家司法救助检察职能,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3件,发放救助金42万余元。接下来,县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积极推进“检护民生”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帮扶救助力度,以切实举措传递司法温情、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