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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王粲)“牛车河水库环境非常优美,这是检察机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开展流域治理取得的成果。”11月18日,受湖北检察机关邀请,来自黄石、黄冈、咸宁、鄂州、省直的26名全国、省人大代表齐聚黄冈,实地考察了团风县人民检察院牛车河生态环境公益检察保护区,全国人大代表、蕲春县横车镇九棵松村党委书记董振兴对检察机关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点赞。
团风位于大别山南、长江之滨,境内水资源丰富,河渠纵横,湖泊、塘堰众多,有长江、巴水、举水三大水系。2024年,团风县检察院严格把握流域综合治理的新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团检卫澜”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品牌,认真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为团风的青山碧水筑起坚实的检察法治屏障。
服务大局,筑牢四大底线
“这几艘运砂船终于走了。”7月9日,团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与“益心为公”志愿者一起来到自来水厂取水口附近,看到之前停靠的四艘运砂船舶已经离开,“益心为公”志愿者重重松了一口气。
2024年6月底,团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从“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志愿者提供的线索,有运输船舶长时间停靠在自来水厂的取水口附近,可能影响水厂水质。
检察干警在初步了解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有四艘满载砂土的船舶停在水厂旁的江面上,砂土直接露天堆放在货舱,并未采取封闭覆盖等防护措施。船上的沙尘受风力影响,形成扬尘,会对周边的空气造成了污染。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团风县检察院与县交通运输局展开磋商,共同商定了整改方案。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随即登船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船主对运输货物进行了覆盖处理。同时对运砂船舶进行了劝离,要求行驶到固定锚地进行安全停靠。
图为驶离的运砂船
为进一步守护水安全,县交通运输局还将加强对辖区内取水口水域停靠船舶的管理,在取水口设置宣传牌和警示牌,对自来水厂取水口水域开展巡航检查,维护水域清洁与安全。
水安全既关乎民生民利,也是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团风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影响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担当,持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2024年以来,办理审查批捕案件5人、审查起诉案件12人,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拆除岸线违章建筑3座,清理黑臭水体1200米、固体废物38吨。
强化协同,凝聚护水合力
“目前这批树苗的存活率已经达到85%,以后这里又会是郁郁葱葱的样子。”7月15日,团风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团风县淋山河镇的一片山坡上,一排排油茶树苗在茁壮生长,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告诉检察官检测结果。
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期间,团风某能源公司在建设项目过程中,为赶工期,在未补充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通过挖掘山体、填埋拓宽等施工方式,在淋山河镇、杜皮乡、总路咀镇、马曹庙镇多处山体上,将道路擅自扩宽,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
“非法占用农地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还侵害了公共利益,要履行公益修复责任。”团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胡黎琳说道。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团风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紧密合作,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该公司开展补植复绿,对占用的农地进行修复。
一个案子办完了,如何由个案上升到类案?团风县检察院对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的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守护粮食安全。
流域综合治理是全局工程,非一域、一城之事,要强化协同实现治理效果最大化。团风县检察院深化“四大检察”协同联动,不断扩大多重监督的叠加效应,形成整体优化、协同集成的流域保护检察工作新格局。2024年,一体履职办理流域综合治理案件7件。
图为团风县人民检察院牛车河生态环境公益检察保护区
在内要协同合作,在外也要凝聚合力。团风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河(湖)长制办公室、水利、自然资源部门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及“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与公益修复共治合力,今年以来,共享工作信息12次,互相移送线索8件,立案6件;在县委支持下,建立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基地,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评为“五星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联合大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牛车河乡村振兴示范区指挥部,挂牌成立“大崎山生态环境公益检察保护区”“牛车河生态环境公益检察保护区”,打造一体化生态环境公益检察示范基地。
数字赋能,创新监督形式
从捕鱼变“补”鱼,团风县检察院通过数字赋能,督促相关单位对不起诉案件当事人及时作出行政处罚,督促履行修复生态责任,助力流域生态保护。
2023年9月5日,王某在长江流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渔具捕获渔获物7.82千克。团风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送团风县检察院刑检部门审查起诉。鉴于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且自愿认罪认罚,团风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可对王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但“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刑检部门通过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将案件线索移交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了破坏,应当对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0月18日,团风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送达了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2024年3月,团风县检察院在应用自主开发的“涉罪不诉案件行政处罚监督模型”时发现,相关部门仍未对王某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团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再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但相关部门一直未对检察建议进行书面回复,怠于履职,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2024年9月,团风县检察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全面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相关部门对王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
“以前我认为不就是钓点鱼吗,不会有人管,现在我认识到错误了,我愿意缴纳罚款,尽量弥补我的过错。”判决作出后,相关部门立即对王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并对其开展法治教育,要求王某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修复生态责任。
2024年10月,王某将自己购买的500余尾鱼苗放入长江,从捕鱼人变成“补”鱼人,弥补对长江水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图为开展长江增殖放流活动
团风县检察院以数字检察赋能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模型助力涉流域案件办理的方式方法,主动找准数字检察和流域综合治理之间的结合点、监督点、切入点,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从被动监督到主动履职的转变,全力提升流域治理法治化水平。2024年以来,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涉流域案件线索15条,立办案件6件。
清流奔涌汇生态长卷,检察担当筑流域新篇。团风县检察院定当砥砺前行,持续深耕,进一步优化“四大检察”融合机制,构建更高效的案件办理与监督体系,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社会各界之力,共同绘就团风流域水净、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新画卷,为区域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谱写流域治理检察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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