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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民兵工作部署要求,2025年度民兵整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参加民兵队伍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至35周岁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四)优先人员。中共正式党员、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防化、工程建设、消防、警卫、侦察、防暴、抗洪、抗震、供水、电力、运输、无人机操作、通信、网络、电子信息、修理、气象、特种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舆论宣传、新材料、新能源等)、户籍在本地或工作稳定的人员、新兴领域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区人武部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平时,民兵主要担负参加抢险救灾,以及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他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战时,民兵主要担负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配合部队作战、独立作战、战场勤务、支援前线和保卫后方等任务。
适龄青年均可在常住户籍地社区、街道人民武装部报名;外地在我区务工人员也可凭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到居住地社区、街道人民武装部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黄石港区人民武装部
2024年12月25日
(黄石港区融媒体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