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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国有企业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监督体系建设不健全,监督叠加效应成效不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在新形势下,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监督体系,既能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监督效率,也是国有企业健全监督体系、强化内部管理的重要举措。
中建三局基建投公司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公司党委成立监督委员会,纪委协助运行,明确以“三个监督倒逼两个落实”为工作路径,以沟通协调、考核评价、追责问责、成果共享“四项机制”为抓手,通过巡察政治监督、纪检专责监督、审计内控监督,推动总部业务部门履行好监督首责,分支机构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
现状分析
近年来,中建三局基建投公司以监督委员会为载体,以“三个监督倒逼两个落实”为路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构建纪检专责监督、审计内控监督、巡察政治监督、总部部门业务监督、分支机构基层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运行沟通协调、考核评价、责任追究、成果共享四项机制,以监督委员会的有效运行,推动业务部门履行监督首责,分支机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构建三级监督体系。在纪检巡察审计监督方面,充分发挥再监督、再评价职能,纪检监督侧重廉洁风险防控与权力运行;巡察监督聚焦对分支机构的全面政治体检;审计监督聚焦企业内控管理评价。在业务监督方面,压实业务部门履行监督首责,主动开展业务追责两方面责任,全面提升自我检视、自我监督意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基层监督方面,压实分支机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成效。
二是抓实四项运行机制。强化沟通协调。公司纪检、巡察、审计三部门联动,与总部部门、分支机构就基层监督重点开展研讨,形成监督重点“一部门一清单”“一分支机构一清单”。严格考核评价。按月召开分析会,对基层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监督成效不佳的总部部门、分支机构列席月度分析会,进行定向帮扶纠偏。按季度召开监督委员会季度会,对基层监督工作进行总结研讨,在监督合力构建等方面提供支持。系统联动追责问责。审计部针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级移交,督促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对核查报告进行再评价;巡察办将追责作为巡察整改手段,推动对已成既定事实无法整改事项进行追责;纪检部对监督发现问题开展过程追责问责;针对重难点问题,纪检巡察审计部门应当联动,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进行定责。共享监督成果,协同推进整改。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成果共享职能,按季度向成员部门、分支机构共享监督发现问题,纪检巡察、审计部门将监督发现问题向公司总部部门、分支机构“双向”移交,上下贯通推动整改。综合运用巡察中期督导、质询会等手段,压实整改责任。
建议对策
为有效运行监督委员会,做实“三个监督倒逼两个落实”工作,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提升监督整体效能,具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持续强化监督体系建设。一是加大对公司大监督体系培训、宣贯力度。监督委员会做好工作安排与督导,督导各分支机构利用月度工作例会、办公会等契机,开展培训、宣贯,确保分支机构及项目全覆盖。二是完善分公司、项目大监督机制。各分支机构参考公司监督委员会体系和管理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依托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自身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工作督导、考核评价等机制。指导所属项目完善监督检查小组机制,为大监督职能、职责发挥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三是深化分支机构监督体系责任清单。紧密结合大监督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和相关要求,在分公司层面进一步明确监督工作的“四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监督责任)清单,以责任清单,推动分支机构履行好大监督职责。四是压实分支机构党组织主体责任。有效应用沟通协调、考核评价、责任追究、成果共享四项运行机制,按月开展监督工作督导,结果向分支机构党组织负责人反馈,纳入对分支机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效。一是提升监督工作主动意识。综合运用培训、宣贯、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手段,坚持监督工作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提升主动监督意识,提升业务部门的监督首责意识,进一步明确“谁管业务、谁管监督”的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聚焦监督重点。公司总部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系统现状,及时进行自我检视,梳理识别业务系统监督重点,逐渐实现由“要我监督”到“我要监督”的转化。分支机构在做好总部部门要求开展的监督任务的同时,结合分公司特点与管控薄弱环节,明确自选监督重点。项目部层面开展项目管控薄弱环节识别,明确项目监督工作重点。三是以务实作风开展监督工作。针对监督重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监督,在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避免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强化过程督办、督导。各级纪检监督人员要履行好监督专责,综合运用现场监督、列席会议、跟踪督办、查阅资料、复核验证、考核评价等手段,推动本级监督计划和重点任务目标落地。
拓展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开展监督发现问题交流培训。公司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作监督发现问题培训课件,依托局纪委“清廉大讲堂”,共享对相关业务系统的监督检查经验成果,提升履职能力。二是试行提级监督、交叉监督。公司总部各部门加大对基层项目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分公司对应业务系统的培训帮扶力度,通过总部部门赴项目部提级监督、分公司与分公司间、分公司部门间的交叉监督,提升监督工作成效。三是开展总结交流。公司监督委员会每半年组织召开大监督体系总结交流大会,邀请考核优秀单位进行经验交流,评价较差单位进行改进发言。
强化监督协同联动。一是有效运用四项机制,提升监督工作均质化水平。应用监督委员会四项运行机制,按月开展监督工作督导,针对监督成果不佳的单位及时约谈、提醒。二是要压实总部部门的督导责任。要求在每月公司总部部门提交对应业务系统分支机构层面的监督发现问题清单,并开展工作评价,倒逼履职作为。三是强化监督联动。针对公司大系统实施监督联动,如公司大商务系统、大履约体系等。以工作交叉为契机,推动联合监督,如技术方案、重大危险源监督验收等。
严格追责问责。一是编制监督委员会追责问责工作指引,以制度标准化推进追责问责行为规范化。二是实施一案双查,在问题线索整改查办中,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管理责任。三是公开追责问责结果,避免畸轻畸重,接受群众监督。
以问题整改推动企业治理效能提升。一是加大对整改工作统筹力度。针对提出的整改问题,从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长效机制三个维度,制定整改措施,各分支机构对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再开展一次集中评审、完善。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问题解决。完善整改组织机构,建立问题整改定期推进、会商等机制,综合运用决策会议、追责问责等手段,推动问题解决,提升企业管理效能。(供稿:中建三局基建投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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