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力)“警察同志,我的车被撞了,但对方开车跑了!”12月14日18时许,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总路咀镇318国道总路咀街上有人肇事逃逸。接警后,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受害人的蓝色轿车左后方被撞坏。经现场勘查后,民警初步判断出肇事车辆逃窜的方向。
“快看,这辆车的车头有碰撞过的痕迹,很有可能是肇事车辆。”半小时后,民警在一处小巷内找到被弃于路边的肇事车辆,但车主却不见了踪影。因联系车主黄某某无果,民警随将肇事车辆拖至机动中队停放。
此时,当黄某某再折返至车辆藏匿处查看时傻了眼,以为耍点“小聪明”将车丢弃在隐蔽的位置就万事大吉了,没想到还是被交警快速识破。
当日,黄某某见已无法再继续掩盖“醉驾+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迫于压力,主动到机动中队投案。
经司法鉴定所检验,从黄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竟高达178.81mg/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团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