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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文件精神,我市执行“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
一、受益对象
(一)人员范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二)受益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二、发放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奖补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发放方式
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通过“免申即享”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无需提出申请(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免申即享”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直接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增加了企业确认环节,系统已向企业法人和经办人发送短信,请企业及时用企业账号登录湖北政务网进行确认,以便于资金发放。
现将武穴市2024年失业保险第二批一次性扩岗补助招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
监督举报电话:
人社局就业促进劳动关系股
0713—6277018
业务咨询电话: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0713—6271327
附:武穴市2024年失业保险第二批一次性扩岗补助招用人员名单(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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