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第三方登录
【组工谈】加强“六项纪律”教育要克服“六重六轻”现象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4-12-02 11:12:44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陈龙兵)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笔者认为,当前,抓好“六项纪律”教育,要克服“六重六轻”现象。

一是重他人,轻自己。廉洁自律,难在“自律”,自律源于自觉,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但是,有部分党员干部时常拿纪律的镜子照别人,不照自己;个别“一把手”对其他干部纪律要求严格,但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为自己是“一把手”就“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最终,越了“底线”,踩了“红线”,触碰了“高压线”,出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二是重表象、轻根子。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事前预防工作做得不够到位,通过走访调研、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干部的日常表现不够到位,对苗头性问题缺乏有效整治手段,当党员干部在党纪方面出现问题后,注重事后处理,但对于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缺乏系统研判,没有从根子上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各级各类监督力量作用发挥得还不够,上级不易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亲属不去监督、相关部门难以监督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重处理、轻教育。重视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惩治处罚,但在做实做细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上力度不够,对受处理人员,“一处了之”“一曝了之”,没有及时对其进行跟踪回访,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帮助党员干部从灵魂深处认识和改正错误。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出现问题受到组织处理后心有不甘,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四是重对“一把手”的监管、轻对副职的监管。在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中,往往加强了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习惯于依靠单位“一把手”去管理监督其他班子副职;部分乡镇和单位“一把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不严,对领导班子副职管理监督不够,导致领导班子副职受到组织处理处分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还存在个别“一把手”对副职出现违纪苗头的批评教育,提醒警示不到位,违纪结果发生时,还存在说情、打招呼,想蒙混过关等错误思想。

五是重对党员干部的处理、轻对党组织的处理。近年来,各地基层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也得到了明显提升。但现实中,仍有少数基层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务,没有很好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培训等党内政治生活,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违纪违法类型主要在酒驾醉驾和带彩娱乐等方面。在违纪处理的结果运用上,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到位,但对违纪党员所在的党组织,特别是对违纪现象多发领域党组织的问责追责处理不够。

六是重对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处理、轻对违反其他纪律的处理。从各地通报的案例来看,党员干部受处理处分情况,主要集中在酒驾醉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生活奢靡、作风不检点、乱搞男女关系等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反映出仍有部分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纪法意识淡薄、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对违纪违法行为抱有侥幸心理。能够通过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纪律教育,以严的基调促进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但对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处理不够,比如,对工作中只表态不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等违反政治纪律处理力度不够;对少数党员干部不服从组织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上蹿下跳说情打招呼、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组织换届不及时不规范等违反组织纪律的查处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迟到、早退、长时间请假不按要求上下班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处理力度不够;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反群众纪律的追责问责占比较少,力度不够,警醒作用不明显。

责任编辑:郭军
点赞 0
收藏
已输入0个字
全部评论
  • 回复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查看更多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电子报
  • 湖北日报
  • 楚天都市报
  • 农村新报
政情
精彩推荐
  • 湖北日报客户端
  • 湖北日报官方微信
  • 湖北日报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