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高伊洛 通讯员 张东明 左璐
随意停车,看似小事。一旦出现交通事故 ,后果恐无法挽回。
近日,远安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违停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一日,货车司机朱某休息时随意将大车停在路边。
次日凌晨时分,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到该路段。由于光线昏暗,加上车速过快,张某的摩托车来不及避让,头部撞上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尾箱。
其后,张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最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远安县交警大队根据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现场图、照片和笔录,认定张某和司机朱某分别负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悲痛中,被害人家属一纸诉状将违停司机朱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根据事故责任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认,朱某应在责任范围内赔偿张某家属六十余万元。
朱某为图一时方便,随意停放车辆,最终酿得苦果。
法官提醒,机动车乱停乱放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也使得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通行效率、通行秩序受到制约,甚至导致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