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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护“未来”成长
湖北日报 2024-11-26 19:49:08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李慧然)近日,武汉市蔡甸法院依法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监护人致子女正常学习教育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提示和指导。

赵某与刘某于2013年结婚并共同生育一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后又因女儿学习教育问题经常发生分歧。刘某称女儿有胃炎不适宜上学,赵某则认为女儿的病症经检查并治疗,已满足上学条件。2024年3月刘某带着女儿离家外出租房居住,并以女儿患病不能上学为由,向校方申请女儿在家中休养。赵某经求助当地社区及派出所介入解决纠纷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虽未出庭参与诉讼,但一直通过电话、短信与法院进行联系,说明其与赵某冲突的主要原因在于女儿的教育问题。

为有效解决矛盾,承办法官通过走访学校、社区,了解到其女儿身体康复后能够适应学校环境,但在过去一年内经常被刘某带回家中长时间不上学,这变相剥夺了女儿的受教育权。刘某与赵某的感情矛盾不应影响到女儿的学习,便依法向刘某发送了《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并要求其及时履行保护女儿受教育权利的责任。

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对子女教育产生分歧而非感情破裂,双方法定离婚条件未能成就,便作出不准予赵某、刘某离婚的判决,并附上法官寄语。寄语中表示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情谊,以成熟、稳重的态度处理冲突,为未成年子女的成长提供稳定和平的环境,而非让子女成为冲突的筹码。

在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判决文书后,刘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利影响。判决文书生效后,刘某已经出面与赵某沟通并最终回归了家庭。

责任编辑:杨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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