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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党员干部应当“想为、敢为、善为”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4-11-22 16:00:38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李盛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肩负着推进社会进步、实现人民幸福的重任。要完成这一使命,必须“想为、敢为、善为”。这既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推动国家不断向前发展的关键所在。

党员干部要有“想为”之心。就是要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所谓“想为”,就是要积极主动地思考如何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发展作贡献。新时代的社会需求多样,人民群众的期望更高,党员干部不仅要满足眼前的需求,更要具有前瞻性,时刻关注社会问题,主动寻找解决方案。要做到这一点,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强化理论学习,保持对国家政策的敏锐性和洞察力,了解群众的需求。有“想为”之心,党员干部才能真正做到“心中有人民、行动有方向、执行有力量”。

党员干部应该具备“敢为”的魄力。就是要有担当精神,敢于直面困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复杂的问题和困难。这时,党员干部必须敢于迎难而上,不能畏首畏尾,甚至回避责任。敢于担当不仅体现在敢于突破旧有的思想观念,也在于敢于承担风险、接受挑战。尤其在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时,党员干部更要勇于创新,敢于开拓进取,用实际行动展现出不畏困难的精神。新时代要求党员干部具备开拓精神,这种精神的核心就是不惧失败,不计较个人得失,而是始终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

党员干部要“善为”之措,就是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善为是对党员干部工作水平的高要求,要求他们不仅要有热情和担当,更要有能力。善为意味着在工作中讲究方法,注重效率,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党员干部要通过调查研究,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用科学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善为也体现在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的意愿,以贴近群众的方式工作。为此,党员干部需要掌握多样化的工作方式,学会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使工作能够真正取得实效。

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做到“想为、敢为、善为”,不仅要有责任心和担当精神,更要具备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务实的态度。通过不断提升自己,党员干部才能带领人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郭伟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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