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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走进校园 湿地保护人人有责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4-11-20 09:14:57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李卫东、李文忠、王整)11月19日,在湖北省第一个湿地保护宣传周之际,区林业局携手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来到向阳湖镇甘棠学校,开展以“以案说法走进校园 犯罪人员公开道歉”为主题的湿地保护宣传周活动。

活动现场,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以2023年2月7日陈某某、夏某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一案为典型案例,向甘棠学校300余名师生讲解了该案的审理过程、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案件对社会的警示意义。

陈某某、夏某某于2023年2月6日在斧头湖非法猎捕国家“三有”重点保护动物白骨顶鸡78只。2024年9月27日,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二人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共同赔偿生态资源经济损失46800元,责令违法犯罪人员向地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违反野生动物管理法规。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现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违法犯罪人员夏某某在公开赔礼道歉时说,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活动还向师生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读本、《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保护湿地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宣传了爱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百说不如一做,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家乡的天更蓝、水更绿、鸟更多。”甘棠学校八年级学生肖诗函倡议大家携起手来,争做文明、热心、守法、爱心的好市民,不猎捕、不食用、不买卖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共享一片天,共处一个家园,和谐共生。


责任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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