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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刘宇)继坐高铁能开电子发票后,坐飞机也能开电子发票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对外发布公告,12月1日起,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将进一步便利广大旅客出行和单位报销。
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电子发票样式可见,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状态、国内国际标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填开日期、填开单位、购买方信息、票价、燃油附加费、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率、民航发展基金、二维码等。电子行程单合计栏为不含保险费的电子行程单总价。
按照公告解读,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不含退票、选座、逾重行李等附加服务;超过180天的,按照旅客与航空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空旅客运输服务暂不支持开具电子行程单。
电子行程单全面推行后有哪些好处?对于旅客而言,能够更方便地获取发票,免去柜台打印和邮寄环节,同时也避免了发票遗失风险。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电子行程单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办;单位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免去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减轻工作量。
推广使用电子行程单后,纸质行程单是否仍可用于报销入账、抵扣税款?据了解,为方便旅客和单位,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并行使用。需要注意的是,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