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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荆门市战略规划(草案)》。会议决定批准《荆门市战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域战略规划要求,结合市情实际,对荆门发展作出的全局性、综合性、长期性战略谋划,是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荆门方案,是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和美好愿景的集中体现。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今年3月初起,由市发改委牵头聘请专家团队,会同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四大家领导、市直部门、各县市区以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多轮专题汇报、审议审核、修改完善。
《规划》明确,荆门是一座极具潜力、充满希望、富有成长性的城市,应贯通落实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地质安全五类安全底线,锚定“一枢纽四基地”功能定位,即:中部地区交通物流新枢纽、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重要商品粮油基地、全国重要新能源及储能示范基地、全国低空经济产业示范基地,立足生产力、人口与城镇规模、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与山水城、用地五大布局,朝着“加快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重要支点城市”的总体发展目标高质量迈进。(通讯员李蕾蕾、胡春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