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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一个涉及继承、委托、协议等众多事关民生的事项,更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要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证问题,办好每一件公证事项,就要扎根向下、立足“公证小窗口”,做实为民服务的“大文章”,切实改进思想作风、提升服务能力 。
一、服务“小窗口” 杜绝“慢思想”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改善,政府对老百姓的服务不断加强,对干部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要求我们从服务内容、办事流程、跟踪反馈、结果评价等方面不断优化,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使服务更加精细、规范、高效。公证工作亦是如此。
加强学习,改掉“慢思想”。作为公证员要深入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证相关业务实务,促使自己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指导,通过提升自身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办证能力,做到不办错证、不答错惑。做到服务热情、工作仔细,坚决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慢思想、慢作为甚至是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
主动作为,提升积极性。要提升工作的能动性,主动深入、贴近办证群众,与他们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和想法,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和信任,通过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办理继承和经济协议等方面公证时,通过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电话或实地核查、有关部门协查等多种举措,认真对事实进行验证、对证据进行审查,确保办理的公证事项合法真实,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二、服务“小窗口” 改掉“庸作风”
公证是法律与社会的桥梁,是司法机关的补充和协助。公证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性,要求公证员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知识水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处事的品质,在工作中切忌不能“庸、懒、散、慢、粗”。
切实改善工作作风。要在解答公证咨询、办理公证事项过程中,学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平易近人的话语与群众沟通,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生僻的词汇,提升群众对公证员的信任感,确保信息传递清晰有效。对待群众要保持足够的耐心和十分的细心,咨询要有问必答,告知资料要全面,解答问题要专业,服务态度要热情,公证办理要迅速,避免因沟通不及时或不畅通,导致出现矛盾纠纷,影响群众对公证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切实提升服务质效。要精简证明材料,聚焦公证过程中的办证难、慢、繁等问题,实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落实“清单之外无证明”,杜绝循环证明、无谓证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办证负担。要优化公证服务,通过压缩公证办结期限,将出证日期由十到十五日减缩至三日内;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落实“一证一次办”,实行当事人“最多跑一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涉企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上门办证”“减免费用”等服务,优先接待、快速办理;强化“延时服务”,对于当事人申请的在工作时间无法办结的公证事项,延时提供咨询、延时为其办理,减少人民群众办证时间和办事成本;探索“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但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申请容缺受理,待当事人补齐材料并符合出证条件后再出具公证书,避免当事人多跑路。
三、服务“小窗口” 提升“大能力”
为民办实事,是责任所在,更是实现自身价值追求所在。公证工作需要以权力的“减法”、服务的“加法”、提升能力的“乘法”,降低人民群众办证成本,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新时代法治化、信息化公证服务窗口展现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提升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对群众咨询的公证问题认真分析,提出合法有效的解决方案,做到事事有回音。要掌握工作方法和技巧,在面对各种复杂情况和突发事件时冷静应对,灵活调整工作方式。例如面对情绪激动的办证群众,要随机应变、巧妙化解纠纷;在处理涉及利益冲突的公证案件时,要保持中立,公正对待双方当事人,同时保护群众个人隐私和机密信息,确保公证过程的公正、公平和独立。
强化数据赋能公证的能力。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助推引擎作用,通过公证办证系统以及与法院、不动产登记、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助核查,远程快速获取所需证明材料,减少当事人的证明义务。要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让公证服务窗口真正成为践行人民至上的窗口。
(通讯员陈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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